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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9/3遊行過後 在FB某社團有討論文 某位人物 用""可憐喔你""" 做開頭敘述 或 真可憐你 ...... 如截圖 紅色部分 我則是藍色部分 https://goo.gl/photos/87TxUvUEbkZLSBi26 https://goo.gl/photos/1FoSaDhdUjFAReXq6 問題: 請問這樣我可以提告對方公然侮辱 或者 毀謗嗎? 要如何提告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24.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73087264.A.C68.html
a9301040: 老實說,沒什麼好告的,其他樓下補充 09/05 23:05
a99: 你先要提出侮辱或毀謗你的點啊,你這只是單純戰力不足 09/05 23:13
justicesword: 看不出來有哪裡違法 09/05 23:59
Notraces: 所以語帶嘲諷地說他人 可憐唷你!! 不算侮辱或毀謗啊? 09/06 01:14
ujnbgyh: 可以告阿 贏面估計有8.7% 09/06 01:57
shena30335: 就算他沒嘲諷你你也有權提告;提告跟輸贏是兩回事 09/06 08:57
shena30335: 網路留言不用太認真看待,個人不建議告,浪費司法資源 09/06 08:59
rock0807: 建議請律師把不合你意回應的全部提出刑事訴訟 09/06 09:16
jacvky: 可以告,只是贏的機率很低而已。 09/06 14:05
t158384991: 提告啊,不過浪費自己的時間,剛贏機率... 09/06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