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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件事要建議: 這三條規定很不容易看到 整天有申請單被退回 ================================ 文章總kb數有困難吧 容易取得這種資料嗎? 倒是"發文超過兩百篇"可以檢討 例如我在PTT / PTT2也兩年多了 P2上站次數兩千多次 可是我P2兩年多了文章篇數也才231篇 (P1文章篇數很多倒是...) 規定發文要超過兩百篇有點太高? ※ 引述《shigure.bbs@ptt.cc (狐の嫁入り)》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LawSug 看板] : 作者: shigure (狐の嫁入り) 看板: PttLawSug : 標題: [請益] 關於連署資格的認定 : 時間: Mon Dec 5 13:50:50 2005 : 現行規定中要能參與連署的必須條件是 :   1.註冊超過半年 :   2.上站超過兩百次 :   3.發文超過兩百篇 : 第一項規定可以理解,主要是為了避免免洗ID造成的負面影響層面擴大 : 第二項則是希望能夠保障看板有一定的使用率,俾有其存在意義 : 但第三項是否有討論的空間呢? :   因為光是從文章的篇數來認定,可能有些灌水性質佔多數的使用者仍可以 : 相對容易地取得如連署這類較高階的權限(畢竟有些看板,或出於管理原因, : 或基於話題性質,本來就比較容許灌水文的存在)。想請問如果採用綜合考量 : a.文章篇數 : b.文章總kb數 : 兩個因素,設計出一個評量的formula來做為較高階權限的criteria以取代目前 : 以單純的發文數為標準,是否比較合理呢?又,系統上要實現是否有困難? : 一點小小建議,請多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7.59
Emishi:我倒是P2文章很多 P1很少推 12/09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