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PttLawSug 看板]
作者: shigure (狐の嫁入り) 看板: PttLawSug
標題: [請益] 關於連署資格的認定
時間: Mon Dec 5 13:50:50 2005
現行規定中要能參與連署的必須條件是
1.註冊超過半年
2.上站超過兩百次
3.發文超過兩百篇
第一項規定可以理解,主要是為了避免免洗ID造成的負面影響層面擴大
第二項則是希望能夠保障看板有一定的使用率,俾有其存在意義
但第三項是否有討論的空間呢?
因為光是從文章的篇數來認定,可能有些灌水性質佔多數的使用者仍可以
相對容易地取得如連署這類較高階的權限(畢竟有些看板,或出於管理原因,
或基於話題性質,本來就比較容許灌水文的存在)。想請問如果採用綜合考量
a.文章篇數
b.文章總kb數
兩個因素,設計出一個評量的formula來做為較高階權限的criteria以取代目前
以單純的發文數為標準,是否比較合理呢?又,系統上要實現是否有困難?
一點小小建議,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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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34.59
抱歉,因為在PttLawSug一整天都沒回應,不知是不是po錯板
故轉來此,希望站方人員方便的話能代為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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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igure 來自: 61.230.34.59 (12/07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