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罷免連署人先行參閱aboutboards精華區對於罷免板主的規定
三、發起人需於廢版主理由處寫明看版廢除版主理由。
連署受理之一般廢版主理由包括:長期怠忽看版文章、文摘、精華區之管理,
(即不事管理職務),長期未於看版內發表文章。
發起人並必須於Aboutboard進行進一步舉證之說明。
其他理由如文章刪除,mark、看版討論脫序等疑義,需先行在組務看版反映之。
若有疑義,小組長得採取1.於AboutBoards看版提出疑問,發起人有義務進行
說明與討論,2.直接宣布連署無效等措施。
我認為你所提出的所有證據 都屬於相關規定當中
須先行在組務看板反映的情況 組務認為有所不當
當然會先請板主更正其行為 但是組務板除上次撤銷的兩岸板公告外
並未有其他證據足以證明此等看板討論脫序等狀況 是一再發生
另外申請人提出的所謂證據 第一點跟第二點 根本只有說明
組務無法認為這樣的證據有證明力
另外請先參酌前小組長ChaosCreator於aboutboards板對於罷免的說明
申請人諸多連署理由 相比較於前任小組長的說明
都多有違誤甚至得直接駁回的情況
請連署人先參照上述情況 如認為有罷免之必要
請補正連署理由 以符合罷免規定
目前不認為該連署具有效力
以上
小組長 zo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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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霸佔.忌妒.毀滅
必要的時候
不惜一拍兩散.玉石俱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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