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ader (讀者)》之銘言:
: 1. 兩岸板的管理均依板規行事,此網友無視兩岸板之板規而任意曲解:
選擇性的執行版規可以叫依板規行事嗎?
你對你討厭的人的許多處分中根本沒有依據版規
面對他人的質疑, 你的應付是
1. 模糊地帶隨你解釋 嚴寬視對象而有不同
2. 再質疑就 刪除質疑文
3. 並威嚇再說的話就以挑釁論予以處分
: 2. 板主更換為現任板主之權利,此網友無視此一合法權利,把板主
呵呵 版友廢除看板也是版友的合法權力, 你不也祭出黑名單對付贊成廢版的人
事後還放話即便使用非法方式 你也要對付行使此權力的人
: 3. 罷免板主不應以板務爭議為成立條件,否則任何人不服處份不滿
: 板務規定,都來搞一個罷免板主,板主還要不要做事?
版主處理版務不公, 難道不能是罷免原因?
如果只有一人對你不滿, 自然罷免案不會成立, 你擔心個啥?
: 4. 兩岸板有詳盡板規,或有對板規的解釋不同,卻一向依板規行事,
: 所有判決均有指出依據法規,板主的裁量空間遠比他板為小,如此
: 精細詳盡公正的做法,竟被人拿來以個人對板規的不當解釋,指責
: 為不公正,這樣子豈不是乾脆廢了現行板規,拿個沒人可以廢話的
: 獨裁式板規來得好?
你說這話不會不好意思嗎? 證據都在前文了你還好意思睜眼說瞎話
無視版規任意懲處異議份子
當他人使用你懲處異議份子的標準檢舉你的言論
這時版規又成為你的工具
: 若這樣就能搞罷免板主,這樣子誰還要做法制化?
你好意思說法制化? 哪條公告有說只有鄉老有選舉版主的權利?
想要有民主的裡子 卻又不敢讓板友直選
照你這樣的方式, 民進黨也來說讓大家選個鄉老, 鄉老只是負責掃廁所
結果選出來, 再添加鄉老獨選立委的權力, 你說好不好?
: 5. 個人自擔任兩岸板板主以來,積極任事不畏攻擊,一年來包括處份
: 及不處份判決及板規解釋,已近二千篇,若單就同時期之判決數量
: 而言,應為全站之冠,花費心力之龐大,可想而知。
多就等於好? 你積極的把某些人灌入水桶, 也難怪判決文會那麼多
即便別人指出你的缺失, 你也獨斷而行, 欲加反抗就以干擾看板挑釁吵架的名義處分
這樣叫不畏攻擊, 美化自己也要照照鏡子一下
你的積極任事應該說積極排除異己吧
: 在爭議如此巨大的看板,還能夠讓多數網友服從判決,已經是一大
不服從的都被你浸水桶
質疑的文章也都給你刪光啦
你還好意思說喔你
之前特別寄出黑名單對付異己, 結果黑名單被版務駁回後
你也裝做沒發生過這事, 不更改之前的處分, 還直言反正你想禁的人都禁了
你的黑名單目的也達到了
這種行為都不覺得羞恥 還振振有理
: 成就。若板主罷免案可以這樣成立,單是被處份而意圖挾怨報復的
: 網友數量,就可以讓任何兩岸板的板主都不用當了,這豈不是在說
: 板主應當做縮頭烏龜,做事愈少愈安全? 這樣誰還要出來做事?
公正就不怕人罷免, 如果大家認為罷免者都是挾怨報復
自然會有其他人反對罷免, 你那麼緊張幹麻?
照你的邏輯, 那如果有版主任意而行 排除異己 大家都不能提罷免
因為都是挾怨報復囉?
: 6. 該網友之文章,包含大量臆測他人想法之攻擊性言詞,應予糾正,
你說反對黑名單的都是水桶一族、都是挾怨報復, 結果板務也駁回你的行為
你要不要先糾正你自己?
你說"你以為我就高興在這裡跟你們這樣的人做這種層級的對話?"
你要不要先糾正你自己?
: 並否決該網友之罷免訴請,否則人人可用這類的政治鬥爭言詞(連
: 「權力佈局」這種話也能當作理由說詞),以申訴、罷免之名義,
: 於組務相關看板,攻擊各板的板務人員,最後以各方動員人數多寡
: 作為這些言詞成立與否的判斷依據,這樣豈不成了多數暴力? 於是
: 人多就是真理?
你濫用職權 排除異己, 對於質疑文跟對你的檢舉文全部刪除
並予以威脅不得再發
你的少數暴力不是更無恥?
對於糾舉你的檢舉文 你一句任意檢舉不成立就打發掉, 你不也把你自己視為真理?
: 板主罷免案應以板主確有嚴重違法亂紀或怠職不作為,已然傷害看板之
: 存在及發展的事實為準,然後再看網友是否願意再給該板主機會為憑,
: 而不是任由網友開啟連署,並於組務板大鳴大放,以其多數暴力及政治
: 鬥爭手段凌駕和傷害正常板務運作,讓板務人員輕受侮辱、疲於奔命。
: 我已不願與該網友做任何對話,也不願意花時間跟該網友在此談論判決
: 細節,該網友言行素為眾人所知,因此僅簡單指出此一罷免案之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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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謬,提供給組長參考,其餘不再多說。
請問這是對人還是對事的言論?之前你也說反對你黑名單作為的是水桶一族
事後組務也要你修正,. 難道組務也是水桶一族? 也是挾怨報復?
且, 如果「該網友言行素為眾人所知」, 那你還擔心啥?
既然"眾人"所知, 那應該沒人會支持他的投案, 那何必事先圍堵提議案?
不過怪的是, 之前贊同罷免你的人數高達 54 人,
如果你的治版行為完全沒有值得非議的地方,
全部推到都是水桶一族挾怨報復的行為
你不覺得有點勉強嗎?
※ 編輯: Vkhanna 來自: 207.180.157.15 (06/07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