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你的講法太過極端而非現實,
: 這只要看實際上存在的罷免連署的頻率與通過的比例就可以知道。
這就是你的推論的大問題,現在的罷免連署效力不明,跟通過就成立的狀況
完全不同,自然會實際發生的狀況就完全不同。
: 而且後段已經有陰謀論的影子,其實所謂的鄉民不就是使用者,
: 使用者把他們「看不順眼」的板主「做掉」不就是所謂罷免這件事的本來意義?
: 其實現在早就已經是攻防大戰了,只是攻防大戰的結果被小組長擋下而已,
: 不管有沒有開放,攻防是不會停止的,這裡可是政治類看板,
: 三不五時的申訴與三不五時的罷免,兩者一樣是在攻防。
因為本來就存在小組長這一關,所以才不是真正的攻防大戰。有哪一次的
罷免,哪個板主有自己真的下來介入、攻防和拉票了?
這個狀況是完全不一樣的,既然會當板主,自然是對這個站這個板有一些
感情,有一些背景人脈,或是有著企圖心的,真要對立起來,牽連會十分
廣泛,完全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
: 簡單講,板主所對應的板友本來就不是固定的,
: 任何ID一進入那個看板,他就是受到板主的權力管轄,
: 因此說板主是固定的,要比照現實生活中的地域村里長那樣,
: 也是不完全一樣的情形,未必就能如此類比。
好啊,更接近的類比,無論是誰開車進入台北市,都照樣會被台北市政府
警察局的交通警察所管制,然後今天有人就在台北車站,弄了一個要某某
交通警察滾蛋的連署,有人出來說他違規被罰三千,別人違規被罰一千,
不公不義,那個人非滾蛋不可,請大家來簽名。
交通警察的責就是維持交通秩序,他的工作要有什麼政治責任讓全國人民
來公審? 唯一會有政治責任的是台北市長,而不是交通警察。
這樣才是道理。
當然,就板主的產生來講,板主更接近早年的保甲,固守一地,人來人往
都是他的管轄範圍,由地方推舉,有相當大的權力。
就保甲來說,保甲雖然由地方推舉,但要撤職卻一樣不是地方說了算,要
不然就會有地方家族把持,保甲成為虛職,無法有效執行國家法令之弊。
每一個制度有每一個制度必然的完整配套和背後思想,要探求制度根由,
才能主張興革。秩序管理者從來就不能由被管理者之喜惡直接任免,可以
直接推任卻不能直接罷免,並無不當。
: : 如果沒有對板主和看板的適當保護,不要以為只有少數憤青會出來鬥爭,
: : 更激烈的政治鬥爭,是會真的出現的,當原本是維繫秩序、有組織能力的
: : 管理者也出來爭鬥時,那就不是小事情了。
: 板主做板主不該做的事情,自然有小組長的管理權限去管制他,
: 又不是說開了罷免這條路小組長就沒有權力了。
: 其實政治類組對板主已經是相對相當保護的了。
這是相對的,如果小組長給予適當保護,當然板主就沒有必要出來對抗,
如果小組長不保護,那麼板主就會出來維護自己,若連維護自己都不行,
則自然就沒有什麼人要當這個板主。
這都是動態的,不是改變了其中的一個因素,別的因素都還會跟著不動,
所以制度的變更,需要考量的效應是相當廣泛的。
: 理性平和秩序如果是由管理者的父權管理所定義並建構,
: 這中間的包容性就很值得懷疑了。因為包容變成是單方面的包容,
: 是由管理者決定何者應該包容,何者不必包容,
: 而不是由討論與共識中產生,歷史早就告訴我們,
: 在這種「包容」下是不會有真正的多元價值的。
是啊,本來就是如此。
我們本來就是在一個不完美的環境下生存,這時候就需要考量在各種價值
之間發生衝突時,要如何協調。
所以不會有「真正適任」的板主和「真正理性」的網友,自然也就不可能
得到「真正完全」的民主,如何就現存狀況之下,才能促進整體的利益,
就是組長必須全盤考慮的事情。
而我的意見就是,理性秩序的狀態是必須被維護的,在這樣的狀態下促進
不同價值的實現與包容,才是一個正確的道路,父權終究要放下,但是在
放下的過程中,是必須小心謹慎地,不能拿了一個口號就冒冒失失去做。
兩岸板所做的,正是在流動的網友中,建立一個初步的戶籍制度,並藉此
發展初步的民主,凡事以法制為先、秩序為要,在這個時候,任何威脅到
此一發展路途的阻礙,我都會強力排除。
如果組務管理也要發展民主,我建議也是先完善法制,把規則不夠明朗的
地方介定清楚,不要輕易被民主口號所惑,組長的任務就是管理板主們,
管理之責是在組長身上,網友意見都是參考而不是絕對。民主不是組務的
價值所在,看板們的秩序和發展才是組務的工作。
就整體的觀點,民主化的實行,我想最先要做的,應當是站長民選和看板
自治,而不是其他東西,像兩岸板這樣的看板自治嘗試,則是最需要予以
支持與鼓勵的發展。
當然,如果要強力改革,讓看板廢除與板主罷免,都交由民主化機制,那
也請先宣示改革方向,明定改革步驟,並尋求板主們的支持。
事情也就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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