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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參加罷免連署,我有權回應一下。 ※ 引述《reader (讀者)》之銘言: : 1. 兩岸板的管理均依板規行事,此網友無視兩岸板之板規而任意曲解: : (a) 把累犯昇級處份說是個案處份,以此大加議論 : (b) 把注意文當作是處份一種而發表議論 : (c) 無視板主自主裁量權,以其個人主張攻擊板務人員執法 : (d) 曲解誤讀判決書,例如把「檢舉前」原文佚失不受理, : 和「檢舉後」原文佚失以檢舉文為準的規定,故意說是 : 板務不公,導向政治因素 : 也就是說,該網友正以自己的政治偏見,說是他人的政治偏見。 : 並以此傷害兩岸板之板務管理及板務人員。 不是吧。 一些中國人在貴板出面幫你說話時,也承認你的確是比較呵護他們。 這大家都看得出來啊。 : 2. 板主更換為現任板主之權利,此網友無視此一合法權利,把板主 : 更換之初步民主化賦權的進步做法,竟說是剝奪網友之權利。 : 如此黑白不分指鹿為馬的錯誤指控,實應給予處份,更不能作為 : 罷免板主之理由。 不是吧。 他是說你搞「鄉佬會」排除其他沒參加的人的選舉權,不合乎民主。 : 3. 罷免板主不應以板務爭議為成立條件,否則任何人不服處份不滿 : 板務規定,都來搞一個罷免板主,板主還要不要做事? : 更何況是拿未向組務申訴並獲得糾正,純以個人偏見敘述,意圖 : 誤導他人的偽板務爭議? 不是吧。 根據小組長引的罷免規定,並沒有排除板務爭議可以當罷免條件。 : 4. 兩岸板有詳盡板規,或有對板規的解釋不同,卻一向依板規行事, : 所有判決均有指出依據法規,板主的裁量空間遠比他板為小,如此 : 精細詳盡公正的做法,竟被人拿來以個人對板規的不當解釋,指責 : 為不公正,這樣子豈不是乾脆廢了現行板規,拿個沒人可以廢話的 : 獨裁式板規來得好? : 若這樣就能搞罷免板主,這樣子誰還要做法制化? 不是吧。 現在的問題是人家指出你的執行面有不公平的問題,而不是說法制化不對。 就像對於列名黑名單的,你就嚴打。 至於中國來的,你就寬鬆。 : 5. 個人自擔任兩岸板板主以來,積極任事不畏攻擊,一年來包括處份 : 及不處份判決及板規解釋,已近二千篇,若單就同時期之判決數量 : 而言,應為全站之冠,花費心力之龐大,可想而知。 : 在爭議如此巨大的看板,還能夠讓多數網友服從判決,已經是一大 : 成就。若板主罷免案可以這樣成立,單是被處份而意圖挾怨報復的 : 網友數量,就可以讓任何兩岸板的板主都不用當了,這豈不是在說 : 板主應當做縮頭烏龜,做事愈少愈安全? 這樣誰還要出來做事? 不是吧。 你怎麼把去連署罷免你的人,都說成是挾怨報復? 有很多去罷免你的人,是因為你黑名單事件處理不當,才去罷免你的。 : 6. 該網友之文章,包含大量臆測他人想法之攻擊性言詞,應予糾正, : 並否決該網友之罷免訴請,否則人人可用這類的政治鬥爭言詞(連 : 「權力佈局」這種話也能當作理由說詞),以申訴、罷免之名義, : 於組務相關看板,攻擊各板的板務人員,最後以各方動員人數多寡 : 作為這些言詞成立與否的判斷依據,這樣豈不成了多數暴力? 於是 : 人多就是真理? 你這一段說法很怪的。 不然少數人掌握板才是真理嗎?就像你搞的鄉佬會? 你說他沒根據,你應舉證反駁,否則你這些說辭很適合拿來批評你自己。 : 板主罷免案應以板主確有嚴重違法亂紀或怠職不作為,已然傷害看板之 : 存在及發展的事實為準,然後再看網友是否願意再給該板主機會為憑, : 而不是任由網友開啟連署,並於組務板大鳴大放,以其多數暴力及政治 : 鬥爭手段凌駕和傷害正常板務運作,讓板務人員輕受侮辱、疲於奔命。 : 我已不願與該網友做任何對話,也不願意花時間跟該網友在此談論判決 : 細節,該網友言行素為眾人所知,因此僅簡單指出此一罷免案之理由的 : 荒謬,提供給組長參考,其餘不再多說。 你這一篇文章大多是情緒性的用語,沒有任何舉證,說服力很低。 黑名單事件已經重傷貴板的存在與發展,這個算是板主嚴重違法亂紀的實際例子。 鄉佬會排除別人選板主的權利,它的正當性也被質疑。 貴板與組務也常有文章批評與檢舉你不公平和失當。 組務板存在的目的之一,就是讓組友們有個申訴的地方,以制衡板主濫用權力 連署罷免機制的存在,主要功能也是在制衡板主濫用權力。 如今,你眼中只看到你權力伸展受阻,甚至因此滿腹牢騷。 但是因為這樣就詆毀這些制衡你的人物和機制是「多數暴力及政治鬥爭手段」, 我覺得你的心態與說法有很大的問題及缺陷。 這些制衡機制是網友們在站上合法的權利,也是站方合理的設計。 相對於一般的板友,身為板主的你,權力何其大,難道不應該被制衡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2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