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你對 Gojam 的質疑完全避而不談?
為什麼兩個人使用同樣的違規字眼, 會有不同的處罰結果?
為啥台灣女人被中國網友罵公車可以不處罰?
被檢舉你還去辯護? (<- 這就是你所謂的不畏攻擊 的行為嗎)
(你討厭的網友自稱老子也會被處分, 說台灣女人是公車竟然沒事?)
為何其他人說你腦筋不清楚就是挑釁文,
別人使用更明顯的違規字眼 「小白」、「訟棍」、「檢舉狂人」 攻擊你討厭的網友
就不予處分?
為什麼你不敢回答以上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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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如果是個就事論事的人, 你早就針對這幾點疑點回答
而不是使用「該網友言行素為眾人所知」的下三濫手法
還虧你之前要我就事論事, 你有什麼資格?
他人提出種種的證據, 不敢正面回答
只在那自顧自的說你多辛苦又多公正
最後再以「意圖挾怨報復」、「該網友言行素為眾人所知」人身攻擊法來模糊焦點
你覺得你的行為像什麼呢?
你如果真像妳所言秉公治版的話, 你根本就不會說出把我跟 Gojam 浸水桶以後
你的黑名單目的也達到 的這種話
好在這是組務版 沒你濫用權力的份
要不然我這幾篇文字, 放在 cross-strait 版, 早就給你以挑釁文處分了
自己按著良心好好反省吧 如果你還有的話!
※ 編輯: Vkhanna 來自: 207.180.157.15 (06/08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