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16:合理亦合法,可惜總是有人將法理視之不理。 220.139.26.25 03/10
推 puckkid:嗯,但我在想,若確實證明了其餘ID非 Nizycola 59.112.233.16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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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可能會說你是用「腦袋」在思考的...
但是在思考之前,你的「身體」就已經做出結論了。
「腦袋」只不過是事後承認這結論而已。但是...說不定...
真的有少數人能以覺醒的意識來認知這個世界與自己...並且做出真正的選擇。
我的招式對那種人是沒有用的...而我這一生也一直在期待這日子的來臨。
~by 卡耶拉魯‧桑格維斯 《銃夢Ⅱ Last Order》Vol.6 p.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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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2.7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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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Re: [扁板] 關於同一IP的問題
時間: Thu Mar 10 21:49:10 2005
※ 引述《daofei (法□)》之銘言:
: 那是不是每次一有人使用這個ip被禁水桶的話
: 我是不是每次都需要向站長去証明不是分身﹖
既然要共用IP,
就要有承擔這種風險的準備,
共用IP的人,更需要互相約束,
遵守板規本來就是使用者的本分,
在共用IP可能被視為同一人的情況下,
使用者應更當謹慎,
以免連累其他共用IP者。
倘若真有閣下所說之情況,
我想要求使用者證明不是分身這個要求並不過份。
: 作為板主
: 既然你是在管理版面
: 你完全可以看出這個id是來討論還是鬧板的
: 如果這都不知道
: 你覺得你盡到板主的義務了嗎﹖
: 你去查查我昨天所po的文章
問題是已經有人使用這個IP被浸了,
在不確定這些人是不同人的時候,
我只能依照來源IP,認定為同一人,暫時予以水桶處分,
待證明確是不同使用者之後,自當解除水桶。
板面文章並非判斷的唯一依據,
要知道,在扁板同一IP從來都是視為同一人,
倘若有同一人用不同的ID扮演不同的立場和角色,甚至互相對話,又如何從文章中判斷?
這不是假設情形,而是曾經在扁板真真實實上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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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可能會說你是用「腦袋」在思考的...
但是在思考之前,你的「身體」就已經做出結論了。
「腦袋」只不過是事後承認這結論而已。但是...說不定...
真的有少數人能以覺醒的意識來認知這個世界與自己...並且做出真正的選擇。
我的招式對那種人是沒有用的...而我這一生也一直在期待這日子的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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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Re: [扁板] 關於同一IP的問題
時間: Thu Mar 10 22:20:13 2005
※ 引述《daofei (法□)》之銘言:
: 這個使用同一ip的原因
: tanlet已經詳細說明
: 我怎麼去約束他
: 根本不知道那個人是誰
: 又不是在同一台電腦上的兩個人
這種事是互相的,就像交通規則一樣,
要別人不要闖紅燈,自己就不要闖紅燈,沒有人闖紅燈,就沒有人違規了。
你約束不到別人,就先約束自己,我也就不會沒事故意找你麻煩。
今天整件事就是有人腦充血不看板規被浸水桶了,
然後有人用同一個IP發言了,
本來事情很容易解決,只要去找站長證明一下不是分身就沒事了,
結果,共用IP的各位,作法是一窩蜂亂推亂po,
還有人沒事找事做來扯各位一下後腿,
才會從原來的一個人3天水桶,變成一票人96天水桶,
這完全都是我的錯嗎?
: 再說
: 跟我討論說有關的po文的id
: 都是台灣的ip
: 那有可能是自說自話嗎﹖
: 我沒有那麼好的水準
: 能夠做到這種程度的角色扮演
: 你浸我水桶的理由
: 是因為我在你的公告下
: 解釋了為什麼是同一ip的原因
: 難道這就是你所認為的分身鬧板﹖
: 我想沒有人會可笑到已經有可能被浸水桶的情況之下
: 再出來解釋
: 否則直接開罵就是了
: 反正都是同樣的後果
以下發言不是針對閣下。
對於網路上各種千奇百怪的使用者,
他們要做什麼奇怪的行為、有什麼目的、從中得到什麼樂趣或好處,
完全不是我們能想像的,
因此我不會對網路行為做出像閣下那樣理所當然或想當然爾的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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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可能會說你是用「腦袋」在思考的...
但是在思考之前,你的「身體」就已經做出結論了。
「腦袋」只不過是事後承認這結論而已。但是...說不定...
真的有少數人能以覺醒的意識來認知這個世界與自己...並且做出真正的選擇。
我的招式對那種人是沒有用的...而我這一生也一直在期待這日子的來臨。
~by 卡耶拉魯‧桑格維斯 《銃夢Ⅱ Last Order》Vol.6 p.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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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Re: [扁板] 關於同一IP的問題
時間: Fri Mar 11 02:07:25 2005
※ 引述《daofei (法□)》之銘言:
: 你能否指出我在哪邊亂推亂po﹖
: 如果有
: 那你就是禁我96年水桶也沒辦法
: 有做就有擔當
扁板的理由,
我想在水桶公告中就已經很清楚了,
水桶期間以分身發表文章或推文,
此種行為即屬鬧板,
我想應該不需要再把閣下的水桶公告再貼在這裡一次。
扁板也沒有96年的水桶,
依板規該浸多久就是浸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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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可能會說你是用「腦袋」在思考的...
但是在思考之前,你的「身體」就已經做出結論了。
「腦袋」只不過是事後承認這結論而已。但是...說不定...
真的有少數人能以覺醒的意識來認知這個世界與自己...並且做出真正的選擇。
我的招式對那種人是沒有用的...而我這一生也一直在期待這日子的來臨。
~by 卡耶拉魯‧桑格維斯 《銃夢Ⅱ Last Order》Vol.6 p.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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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76.114
※ 編輯: jimmyduh 來自: 211.74.76.114 (03/11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