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eyMonkey ()
看板proma
標題Re: [公告] 新版規草案完成,請各位提供修正意見
時間Fri May 19 22:40:47 2006
※ 引述《rodneytw (桂圓紅棗茶)》之銘言:
: 置底的推文是3.0版,3.01版已經改了,請您老再看看。
抱歉, 沒有注意到換成了3.01版, 但是3.01版也只是改成 :
"(二) 為尊重發言權,作者可視需要刪除推文,但不可修改推文內容,
有問題請直接向版主或組務檢舉。"
我的問題是, 如果作者在被推文之後編輯文章,
而被推文人檢舉他修改推文內容,
版主有什麼辦法判斷作者有, 或著沒有修改推文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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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36.74
推 starcloud:修改過之推文不得為指控他人證據 亦不得 140.113.239.90 05/19 23:05
→ starcloud:為討論之證據 這樣可能好一點 140.113.239.90 05/19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