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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說,一九五二年簽訂中日和約便已確立中華民國對台灣的主權, 台灣不需要「台灣地位未定論」。他認為,台灣主權應植根在更重要的「人民主權」 上。 教育部長杜正勝對開羅宣言有不同解讀,馬英九表示,開羅宣言之後還有波茨坦宣言 (正式名稱為公告),其第八條載明開羅宣言必須實施,亦即「日本從中國所竊取的 東三省、台灣與澎湖,須歸還中華民國」;後來日本在美艦密蘇里號投降時提出的降 伏文書,也明文表示接受波茨坦宣言,這項「三合一」文件是有拘束力的。 馬英九說,如果要呈現的話,不能只呈現開羅宣言,有人說開羅宣言只是會議公報, 但戰時三巨頭(英國首相邱吉爾、美國總統羅斯福與中國領導人蔣介石)開會良久才 提出,要求非常具體,有政策與法律上的意義;就算開羅宣言不是條約,後面續訂的 兩份法律文件,也補強了開羅宣言效力。 至於一九五一年九月盟國與日本簽的舊金山和約,馬英九認為,台灣、大陸均未派員 參加,因此真正對台灣有拘束力的文件是一九五二年的中日和約,「該和約裡日本承 諾放棄對台主權,也註明馬關條約在對日宣戰後就失去效力,因此中華民國對台灣的 主權,最晚在一九五二年就已確立;無論從國際法上保持占有主義或時效觀念,我國 主權都沒有問題。」 對於「台灣地位未定論」,馬英九認為有爭議。他說,當初因為韓戰爆發,美國怕中 共入侵台灣,一九五○年六月廿七日由總統杜魯門命令第七艦隊協防台灣時,提出「 台灣地位未定」說法。 馬英九指出,後來當美國與英國認知一個中國原則後,「這個理論在國際上就沒有人 再用」;創造台灣未定論的是英美強權,撤回的也是英美強權,如果其他國家都不支 持,台灣自己提未定論也沒有用。 台灣地位若呈未定狀態是否能爭取更大空間?馬英九不以為然:「就像現在改名為台 灣就可以進聯合國嗎?恐怕是一廂情願。」他認為最重要的是「主權在民」,台灣地 位未定論一方面有爭論,二方面沒有大國在支持。 馬英九強調,他並不是「不要台灣主權」,而是認為台灣主權應植根在更重要的「人 民主權」上,「台灣總統由人民選出,當然是有主權的國家,我覺得這樣子比較好, 因為操之在我嘛!」 【聯合新聞網 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041111/15/15e9b.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154.66
calais007:馬英九市政不管老是在放話.... 210.68.90.172 11/11
polarbear:他以為總統是2006年選嗎??現在積極曝光?? 220.132.160.94 11/11
eslite12:學國際公法的馬英九卻不知道宣言的效力@@ 192.192.35.254 11/11
OrcaLee:我本來以為哈佛畢業的,素質會很好~ 222.157.128.198 11/11
neoiverson:樓上諸位,謝謝指教 211.75.139.44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