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nmin (ren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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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貼]馬英九:中日和約 確立中華民國對台主權
時間Thu Nov 11 09:21:08 2004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說,一九五二年簽訂中日和約便已確立中華民國對台灣的主權,
台灣不需要「台灣地位未定論」。他認為,台灣主權應植根在更重要的「人民主權」
上。
教育部長杜正勝對開羅宣言有不同解讀,馬英九表示,開羅宣言之後還有波茨坦宣言
(正式名稱為公告),其第八條載明開羅宣言必須實施,亦即「日本從中國所竊取的
東三省、台灣與澎湖,須歸還中華民國」;後來日本在美艦密蘇里號投降時提出的降
伏文書,也明文表示接受波茨坦宣言,這項「三合一」文件是有拘束力的。
馬英九說,如果要呈現的話,不能只呈現開羅宣言,有人說開羅宣言只是會議公報,
但戰時三巨頭(英國首相邱吉爾、美國總統羅斯福與中國領導人蔣介石)開會良久才
提出,要求非常具體,有政策與法律上的意義;就算開羅宣言不是條約,後面續訂的
兩份法律文件,也補強了開羅宣言效力。
至於一九五一年九月盟國與日本簽的舊金山和約,馬英九認為,台灣、大陸均未派員
參加,因此真正對台灣有拘束力的文件是一九五二年的中日和約,「該和約裡日本承
諾放棄對台主權,也註明馬關條約在對日宣戰後就失去效力,因此中華民國對台灣的
主權,最晚在一九五二年就已確立;無論從國際法上保持占有主義或時效觀念,我國
主權都沒有問題。」
對於「台灣地位未定論」,馬英九認為有爭議。他說,當初因為韓戰爆發,美國怕中
共入侵台灣,一九五○年六月廿七日由總統杜魯門命令第七艦隊協防台灣時,提出「
台灣地位未定」說法。
馬英九指出,後來當美國與英國認知一個中國原則後,「這個理論在國際上就沒有人
再用」;創造台灣未定論的是英美強權,撤回的也是英美強權,如果其他國家都不支
持,台灣自己提未定論也沒有用。
台灣地位若呈未定狀態是否能爭取更大空間?馬英九不以為然:「就像現在改名為台
灣就可以進聯合國嗎?恐怕是一廂情願。」他認為最重要的是「主權在民」,台灣地
位未定論一方面有爭論,二方面沒有大國在支持。
馬英九強調,他並不是「不要台灣主權」,而是認為台灣主權應植根在更重要的「人
民主權」上,「台灣總統由人民選出,當然是有主權的國家,我覺得這樣子比較好,
因為操之在我嘛!」
【聯合新聞網 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041111/15/15e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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