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w1 (ray allen 34)
看板proma
標題 綠燈僅兩秒 害人出車禍
時間Wed Aug 24 19:45:16 2005
綠燈僅兩秒 害人出車禍
判北市府賠55萬 被害人:不夠醫藥費
【朱慶文、林竺筠╱台北報導】氣功教練施聰明騎車載老婆在台北市大業路六十五巷口待
轉,打算穿過大業路,沒想到綠燈後他一起步,號誌燈突然故障,在兩秒內轉成紅燈,夫
妻倆因此被輛計程車撞傷。高院審理後認定市府疏失,判決賠五十五萬餘元確定。施昨聞
訊仍氣憤指出:「市政府這麼多人,連個紅綠燈都管不好,且四年多來連個慰問都沒有!
」
肇事司機須賠48萬
車禍發生時六十八歲的施聰明當時看似只受擦傷,後來發現脊椎移位,他不敢動手術怕有
後遺症,現在靠練太極功、太極劍復健,他妻子右肱股和左腳骨折,現在左腳引發蜂窩性
組織炎,有截肢疑慮。施太太說:「市政府賠五十五萬元連付醫藥費都不夠,現在我的腳
比氣象台還準,只要變天就會痛。」
這起台北市政府燈號故障造成的交通意外發生在二○○○年八月十八日,施騎車載老婆要
從北投到士林社子上班,行經大業路六十五巷口待轉,施聰明看著燈號變綠燈起步後兩秒
,燈號瞬間就變成紅燈。此時駕駛王連春所開的計程車剛好從外側車道高速衝出,撞上施
聰明的機車。
施聰明夫妻於是要求國家賠償,但台北市政府抗辯無責任,不過合議庭發現,施當時騎車
時速只有五公里,反而是肇事路段的紅綠燈有不正常亂跳現象,已多次通報維修,市府如
短期無法修理改善,也應該協調交通單位在現場指揮。另王姓駕駛開車超速也被法院認定
有過失,判決要賠償施聰明夫妻四十八萬餘元確定。
市府坦承號誌不穩
北市交通局長林志盈說,將釐清這座紅綠燈號誌不穩原因,在此之前,上、下班交通尖峰
期間會請交警到場指揮、留意號誌情況,市府也會尊重司法進行國賠。北市交管處副處長
鄭淳元表示,北市以前規定號誌維修人員須在接獲通報後一個半小時內抵達,現已縮短為
四十五分鐘,希望市民一發現號誌損壞就立即播打0800211002或(02)27239759通報。
--
我想這一定是有什麼誤會 不過還是謝謝指教
我想這對一些人來說並不公平 不過一切依法行政
如果有錯 一定是傳真機的錯 我會徹查傳真機標案弊端並更換廠牌
如果有問題 我會負起政治責任並表現在民調上 這已經是很嚴重的逞罰了
by G8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246.41
推 XPQ4G:某人被浸水桶又被砍id了,如今依然用分身來打馬 211.151.89.114 08/24
→ XPQ4G:到底要不要臉啊? 211.151.89.114 08/24
推 Pissaro:馬市府出錯跟某人分身id有什麼關係? 220.134.24.8 08/24
→ Pissaro:就算某人不po文也不會改變馬市府出包的事實 220.134.24.8 08/24
→ zzzaaazzz:馬市府怎可能不出包 不出包就不叫馬市府啦..140.119.129.129 08/24
推 CALLING:陳述事實卻被說是在打馬…@@這個版怎麼了…? 61.229.89.91 08/24
推 zzzaaazzz:這各版很歡樂喔...請放輕鬆..140.119.129.129 08/24
→ zzzaaazzz:太嚴肅不太好喔...140.119.129.129 08/24
推 chouhen:1樓的在說什麼火星話啊,看都看不懂,程度真高啊218.175.162.144 08/24
→ chouhen:這個版果然歡樂,真是優質!218.175.162.144 08/24
推 Cosmoswalker:想必就事論事真的很難 59.113.142.243 08/24
推 babylon2:分身?一樓一定是那裡誤會了,不過還是謝謝指教 61.230.137.174 08/24
推 now1:我讓你誤會我有分身 我在這裡跟你道歉八次! 220.131.18.18 08/24
推 bonko:一樓的推文跟這篇文章有啥關係?!!推點有用的 134.208.2.144 08/24
→ bonko:你覺得政府不該對受害者賠償嗎?受害的是民眾耶 134.208.2.144 08/24
推 hne:一樓的請注意不要隨意猜測別人的身分,謝謝 -,- 59.114.68.181 08/24
推 pipipikachu:對呀!看清楚.這個沒眉批... 61.224.45.147 08/24
推 hne:樓上的想的跟我一樣,轉轉新聞我還可以接受.. 59.114.68.181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