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條」真相
台北市長候選人馬英九下午針對陳水扁總後援會會長陳師孟批評他反對廢除刑法
第一百條表示,當時他主張「純粹的言論不構成犯罪,若有強暴、脅迫行為才構
成刑事犯罪」,與現今的刑法第一百條條文精神相符。馬英九表示,當時陳師孟
等人主張廢除刑法第一百條的意見未獲立法院採用,事實相當清楚,不值得辯駁
。
馬英九指出,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當時他與宋楚瑜等人主張「純粹的言論不構成
犯罪,若有強暴、脅迫行為才構成刑事犯罪」,時任立法委員的黃主文也認為刑
法第一百條「該修不該廢」,並獲得立法院的支持與通過。馬英九表示,他與宋
楚瑜都不贊成完全廢除刑法第一百條,也都贊同最後的折衷版本,即僅有意圖不
構成犯罪,要有強暴、脅迫行為才構成犯罪事實。
馬英九說,當時主張廢除刑法第一百條並非主流意見,現今的刑法第一百條與當
時他們的堅持較為接近,陳師孟等人主張廢除刑法第一百條未獲立法院採用,事
實已相當清楚,不值得辯駁,但馬英九對於陳師孟提出這件事也表示歡迎。
馬英九服務處新聞稿
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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