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06 中國時報
李述德:標售北銀股票求現 無法保障員工權益
中央社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李述德今天說,北銀併入富邦金控,與市府有意在明年釋股
是兩回事,不應混為一談,外界建議直接標售北銀股票求現的做法,對員工權益最沒保
障;而如果北銀未併入富邦金,去年繳庫的現金股利會比合併後的繳庫盈餘要少新台幣
七千萬元。
市府為何出售北銀這隻「金雞母」?李述德說,公營銀行民營化是大勢所趨,政
策大方向既不允許政府自行成立金控公司,北銀只有併入績優的大型金控公司一途。事
實上,北銀合併前,中國信託金控已購買北銀股票,也取得一席董事,北銀與其被迫成
為別人的子公司,不如主動尋求更優惠的合併條件。
李述德進一步指出,如果北銀未併入富邦金,去年北銀的現金股利約為每股一點
三元,市府持有的九億股只能拿到十三點一億元,比轉換為富邦金股數後的繳庫盈餘還
少七千萬元。
至於市府既然要在合併一年後出售富邦金股票求現,當時何不直接標售北銀股票
,而要大費周章尋求合併?李述德說,直接賣股票固然銀貨兩訖,但市府拿錢走人之後
,員工怎麼辦?唯有透過談判,才能盡可能保障員工權益。
談到丁予康在合併後成為富邦金董事一事,李述德說,這在財經界看來稀鬆平常
,當時是市府主動爭取富邦金「指定一席董事給北銀高階經理人」,搭配市府兩席董事
,進一步保障北銀員工權益,這對市府是有利的,而且也在簽約時明文規定。
李述德說,按照外界「丁予康不宜轉任富邦金董事」的邏輯,當初參與合併案專
案小組的丁予康、北銀董事長林基源,合併後是否應辭去富邦金子公司(北銀)的董事
長、總經理職位?談判前是一回事,談判後的人事布局是另一回事,除非能證明丁予康
從中拿到利益,否則不能做此質疑。
有人建議市府以質押富邦金股票而非出售方式,彌補預算缺口,李述德搖搖頭說
,個人或一般私人企業或許可以這麼做,但涉及歲出、歲入預算編列的政府無法這麼做
。
(中時真是白癡!)
李述德重申,市府的釋股計劃還未經市議會同意,即使議會同意,如果明年股價
不到市府設定的三十二點五二元基準值,市府絕對不會賣;前兩年市府準備出售台肥股
票,也因為行情不好,至今沒有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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