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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2039484.shtml
天母超級違建 14度強制拆除
【記者周維新/台北報導】
市府建設局昨天強制拆除天母中山北路七段二一九巷一六二號山坡地開挖構造物,地主
賴福成數度情緒激動,聲稱未違法,並阻止官員拆除,不過在員警戒護下,拆除作業未
受影響。
建設局昨天第十四次強制拆除,原定上午十時執行,但因重機具出車時間延誤,一直拖
延到下午二時廿五分左右才開拆;開拆時仍有多名工人走動,並不時交頭接耳。
賴福成中午現身,他抱怨,土地及坡地前的馬路都是他的,都有所有權狀,且工程款也
都是他支付的,興建構造物也不是用來居住,依法他不用申請雜項執照,市府的暴力行
為,他已到法院控告毀損、違憲、亂紀。
下午開始拆除第一個水櫃時,曾有工人阻擋,要求「再緩一緩」,官員不為所動。現場
十多位員警戒護,多數工人則在一旁觀看,並議論紛紛。
三時左右,賴福成再度現身,看到怪手正在破壞水櫃,數度情緒激動地要與官員理論,
當時他手上拿著一條鐵製品,但很快就被員警取走。
賴福成氣呼呼地、邊罵邊指揮工人阻止怪手施工,一度有工人跳上拆除中的水櫃,但狀
況很快排除,而且員警在現場戒護,拆除未受影響。
在員警安撫下,賴福成情緒稍有緩和,並進入辦公室打電話找議員幫忙,直到下午四時
廿分他離去前,並沒有議員到場。
建設局股長陳庭輝指出,賴福成違反水土保持法第廿三條及卅三條規定,未先送水土保
持計畫審查,明顯違規,強制拆除與要不要申請雜項執照是兩回事,建設局完全依法行
事。
賴福成及員工表示,他們蓋的構造物十分堅固,現已進入颱風季節,市府強硬拆除,會
衍生公共危險。
陳庭輝說,拆除構造物後,一定會注意安全維護,民眾不用擔心。
建設局官員形容該案是北市近年來最大宗的違反水土保持法開挖案,估計全部違規開挖
面積約一萬四千平方公尺,其中約一千兩百平方公尺是新查報的範圍,拆除內容包括水
櫃、水池及樓梯等。昨天已拆約三百平方公尺,一千兩百平方公尺違規開挖面積,預計
十天至兩周全部拆除。
【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建設局昨天發函士林地檢署及士林警分局,希望警政司法單
位配合,共同嚇阻賴福成的濫墾、違建行為。
建設局科長黃立遠指出,建設局要求士林警分局以違反公共安全處理賴福成案,一旦賴
福成再有違法興建,就以現行犯逮捕。建設局也向士林地檢署再次告發賴福成,希望以
重大破壞及竊占國土罪來辦理。黃立遠強調,依水土保持法,山坡地開挖整建,就需提
出水土保持計畫,賴福成就是不願提。
【2004/05/25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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