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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2044050.shtml
腳踏車違停 交局促拖吊、上鎖
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台北市捷運站、大專院校周邊腳踏車雜亂停放,長期以來,困擾鄰近住戶,而信義路腳
踏車路網完工,腳踏車隨處停放的問題將再次引起重視,交通局將比照車輛管理,違規
停放者拖吊或上鎖。
交通局規畫的信義計畫區腳踏車路網,全長十點五公里,是北市第一個以道路開發的市
區腳踏車道,配合信義區公所廿九日的路跑活動,舉辦腳踏車道揭幕典禮。
未來計畫將腳踏車路網連接至中華路西門商圈,串連國父紀念館、大安森林公園及中正
紀念堂等北市主要休閒場所,打造綠色運輸願景。不過,腳踏車如何管理也日益迫切。
交通局表示,為管理日益增加的腳踏車,台北市去年七月通過「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
條例」,將腳踏車納入管理範圍。
條例中明訂警察機關有權移置、加鎖及保管違停腳踏車,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對違停車主處以新台幣三百元至六百元罰款,然而,交通局多次行文交大提出執法建議
,都沒有獲得正面回應,讓去年就可開始的取締執法延宕至今。
交通大隊表示,由於腳踏車不需掛車牌,取締過程爭議大,且取締人力不足,想要在執
行層面,如拖吊或取締等落實管理,恐有困難;盼能制定腳踏車自治管理條例。
交通大隊表示,由於腳踏車沒有車牌,無法認定車主,應先交由監理處納入車籍管理,
再談取締,且一旦被拖吊移置,還可能產生冒領糾紛,而且現行法令沒有編列腳踏車移
置、保管費用,事後保管場地和認領資格認定都是問題。
交通大隊希望交通局針對腳踏車問題擬定專屬自治條例,讓員警配合辦理再要求取締。
不過,交通局表示,既然已經取得法源,就應該放手取締,不然腳踏車有自治條例,滑
板車、三輪車也要自治條例,永遠無法解決問題,至於交大質疑的腳踏車移置難以歸還
,可比照贓物歸還模式辦理。
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處長張哲揚表示,目前信義區共有四十七處,兩百八十九個車位
,未來除要求車廠加鑄車身編號,並強制加裝反光標誌外,交通局會要求交大比照贓物
歸還辦法,訂定腳踏車拖吊後的歸還方式,儘早面對新興交通問題。
【2004/05/27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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