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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批水價:基本費 賺暴利
記者楊金嚴、馮復華/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李建昌等人昨天指出,市內水價訂定不合理,不只基本費高於省自來水公司
的基本費,且基本費遠高於用水費,導致每度售水成本高於法定單位水價,九年來獲利
15億元;李建昌要求調降基本費,或將盈餘未來專款專用,改善市內漏水問題。
出席記者會的市府消保官黃鈺生認為,基本費應有檢討空間,水價基本費應隨著用戶數
的增減作彈性調整,目前核定的基本費如何計算,他將進一步了解。
李建昌、徐佳青昨天舉行「再怎麼省水,也省不到基本費」記者會,指目前水價主要結
構為基本費和用水費;他們調查,北市每月約有70萬用水戶的基本費超過用水費,占總
用水戶數的四成七,其中有九成四是屬於裝設20、25釐米口徑管線的一般家庭用戶。
李建昌統計,裝設20釐米口徑管線用戶基本費68元,但這些用戶平均水費只有35元;25
釐米口徑基本費要126元,平均水費只有70元。徐佳青批評,水處一再呼籲民眾省水,
但以目前水價結構,民眾再怎麼省水,也省不了基本費。
李建昌說,和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相比,北水處的基本費明顯高了一倍,且近九年來,水
處用戶數共成長20萬戶,基本費理應攤提降低,水處卻表示水價有調漲空間,相當不合
理。
他要求水處立即降低基本費,回饋努力省水的一般家庭用戶。
徐佳青說,基本費過高,84年以來,水處實際每度售水價格,都超過83年市議會決議的
平均每度7.5元法定標準,九年來,獲利超過15億元。
但自來水處長郭瑞華指出,議會過去核定的水價,是依特定公式計算出的平均數字,不
是規定每度幾元,所以應沒有每度售水成本高於法定單位水價情形。
郭瑞華說,基本費是反映固定投資成本,和用水量高低沒有相關,不能說用水量低,基
本費就要降低,不過他認為,未來檢討水價時,可在用水級距上進行調整,對少於一定
用水量的住戶,水價採優惠方式。他強調,目前水價沒有調降空間。
至於水處基本費為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約兩倍部分,郭瑞華表示,兩單位均在83年調整水
價,當時的水價結構,北水處只包含用水費及基本費,省水公司包含基本度、基本費及
用水費。
86年省水公司取消基本度,仍收基本費,因用水級距單價未變動,實質上平均水價仍高
於水處;像北市每度平均約7.5元,省方每度9.45元,兩者相加,北市的水費仍比省水
低。
他說,依現行規定,水處沒有權限對水價進行機動調整,水價要由費率審議委員會審定
;現行法規也沒有規定水價要幾年調一次,且經濟部對公營事業的投資報酬率規定,公
營事業投資報酬率要5%至9%,但是目前水處的投資報酬率,只有0.9%。
【2004/06/05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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