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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nterxx (獵人)》之銘言: : ※ 引述《AAQQUUAA (就是這樣囉)》之銘言: : : 今年初有修過 : : 接下來就是對二十九以及四十五條解讀的問題 : : 你一向不會認為那幾條法令的連結有問題的呀 : 你說今年初有修過 : 那條文及政府公告在哪裡? : 可不可以引述! : 而如果有問題 : 行政院新聞局 為何取締?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九二○○○○七六○○號令修正公布 增訂第十條之一、第十條之二、第十二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二、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四條之一及第五十條之一條文; 並修正第十條、第十二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 就是這些 而新聞局會取締我覺得是由來已久的事務操作模式 更何況 台北市政府的法源依據是二十九條 而以二十九條以及四十五條之二來看根本沒理由說光碟是違法的 他還是以沒許可字號為由抓了 廣電法沒有一個字講到光碟應該送審 另外沒有理由他會取締就代表他對法條的解讀沒問題 那沒有取締的光碟 是不是也能找出一些意義呢?? : : 然後咧 結果又會回到廣電法第四十五條之二 : 對呀! : 是這樣沒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16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