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nterxx (獵人)》之銘言:
: ※ 引述《AAQQUUAA (就是這樣囉)》之銘言:
: : 今年初有修過
: : 接下來就是對二十九以及四十五條解讀的問題
: : 你一向不會認為那幾條法令的連結有問題的呀
: 你說今年初有修過
: 那條文及政府公告在哪裡?
: 可不可以引述!
: 而如果有問題
: 行政院新聞局 為何取締?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九二○○○○七六○○號令修正公布
增訂第十條之一、第十條之二、第十二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二、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四條之一及第五十條之一條文;
並修正第十條、第十二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
就是這些
而新聞局會取締我覺得是由來已久的事務操作模式
更何況 台北市政府的法源依據是二十九條
而以二十九條以及四十五條之二來看根本沒理由說光碟是違法的
他還是以沒許可字號為由抓了
廣電法沒有一個字講到光碟應該送審
另外沒有理由他會取締就代表他對法條的解讀沒問題
那沒有取締的光碟 是不是也能找出一些意義呢??
: : 然後咧 結果又會回到廣電法第四十五條之二
: 對呀!
: 是這樣沒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16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