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nterxx (獵人)》之銘言:
: ※ 引述《AAQQUUAA (就是這樣囉)》之銘言:
: :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九二○○○○七六○○號令修正公布
: : 增訂第十條之一、第十條之二、第十二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二、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四條之一及第五十條之一條文;
: : 並修正第十條、第十二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
: : 就是這些
: : 而新聞局會取締我覺得是由來已久的事務操作模式
: : 更何況 台北市政府的法源依據是二十九條
: : 而以二十九條以及四十五條之二來看根本沒理由說光碟是違法的
: : 他還是以沒許可字號為由抓了
: : 廣電法沒有一個字講到光碟應該送審
: 廣電法細則
: 第39條明顯說要送審
: 這也是你查的
: 不視嗎?
廣電法施行細則和廣電法相同嗎 ??
: : 另外沒有理由他會取締就代表他對法條的解讀沒問題
: : 那沒有取締的光碟 是不是也能找出一些意義呢??
: 原你提供的新聞稿
: 是說新修正的第29條
: 請教新修正的29條在哪裡?
新修正的是二十九條之一
我所謂今年初修正過一次是指上面所引的內容 之前還有修幾次
二十九之一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出現的
二十九之一很明顯的不管什麼時候修法 都只規範製作公司的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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