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QQUUAA (就是這樣囉)》之銘言:
: ※ 引述《Hunterxx (獵人)》之銘言:
: : 你說今年初有修過
: : 那條文及政府公告在哪裡?
: : 可不可以引述!
: : 而如果有問題
: : 行政院新聞局 為何取締?
: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九二○○○○七六○○號令修正公布
: 增訂第十條之一、第十條之二、第十二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二、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四條之一及第五十條之一條文;
: 並修正第十條、第十二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
: 就是這些
: 而新聞局會取締我覺得是由來已久的事務操作模式
: 更何況 台北市政府的法源依據是二十九條
: 而以二十九條以及四十五條之二來看根本沒理由說光碟是違法的
: 他還是以沒許可字號為由抓了
: 廣電法沒有一個字講到光碟應該送審
廣電法細則
第39條明顯說要送審
這也是你查的
不是嗎?
: 另外沒有理由他會取締就代表他對法條的解讀沒問題
: 那沒有取締的光碟 是不是也能找出一些意義呢??
原你提供的新聞稿
是說新修正的第29條
「
根據修法後的廣電法第29條之1 的規定,在廣電節目供應事業中,只有發行業需辦理特
許,其他販售、出租、播出等不需申請。
」
請教新修正的29條在哪裡?
: : 對呀!
: : 是這樣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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