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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nterxx (獵人)》之銘言: : ※ 引述《KJupiter (啞巴)》之銘言: : : 我也是看不出來非常報導跟廣電法有啥關係? : : 廣播電視法,顧名思義,就是在管廣播與電視, : : 而這東西是透過電視或是廣播來傳播的嗎? : : 這東西是電視、廣播事業者所製作的嗎? : : 如果不是,如何適用廣電法? : : 如果不適用,舉一大堆廣電法的條例是沒有用的...... : 廣播電視法 : 第二條 : 第12項就規定得很清楚 : 指經營、策劃、製作、發行或託播錄影節目帶之事業 : 就是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者 : 什麼叫無關 : 條文寫的清清楚楚有關 : 為何無關? : 如果無關行政院新聞局 : 在管什麼? : 在查緝什麼? : 法條也有藍綠不同嗎? 繼續談,第二條第11項﹙應該是第11項,你舉的是哪一年的廣電法?﹚ 廣播電視法 (民國 92 年 01 月 22 日 修正)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P0050001 一一 稱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者,指經營、策劃、製作、發行或託播廣 播電視節目、廣告、錄影節目帶之事業。 --------------------------------------------------- 原法條在上面,我再重新給你標點清楚,你就知道你為何會解釋錯誤, 一一 稱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者,指經營、策劃、製作、發行或託播 播電視節目、廣告、錄影節目帶之事業。 看懂了嗎?如果他經營、策劃、製作、發行或託播的東西跟廣播電視 節目、廣告、錄影節目帶無關,如何適用廣電法? -- ▁▁▁▁▁▁▁▁▁▁▁▁▁▁▁▁▁▁▁▁▁▁▁▁▁▁▁▁▁▁▁▁▁ 歡迎蒞臨 末名空間 - Unknown Space 海峽兩岸(TheStrait)版 telnet://mitbbs.com port:23 (GB) http://mitbbs.com port:24 (BIG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8.98.77
Hunterxx:你這條文跟我引用的一模一樣! 推203.204.135.113 11/10
Hunterxx:爭吵的重點 在於有沒有林耀文說的條文! 推203.204.135.113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