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Y9 (我就是GY九)
看板proma
標題Re: 東星大樓求償案 是條件不利 非工作不力
時間Thu Jun 16 23:34:30 2005
※ 引述《GunHam (槍.火腿)》之銘言:
: 標題: Re: 東星大樓求償案 是條件不利 非工作不力
: 時間: Wed Jun 15 21:10:5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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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GY9 (我就是GY九)》之銘言:
: : 但東星的檢查卻是年年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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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年年合格 那陳水扁市長四年任內也該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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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市長四年任內未檢查出缺失的地方 交棒給馬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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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市長注定是要背這個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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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28.90.167
: 推 Escarra:這根本不是誰當市長的問題,國賠告的是台北市這 218.166.28.157 06/15
: → Escarra:個地方自治公法人,誰當市長只是訴訟的時候代表 218.166.28.157 06/15
: → Escarra:人的名字要寫他而已。真正的差別是在你當市長的 218.166.28.157 06/15
: → Escarra:任內你到底用什麼態度處理這種問題。至於是誰的 218.166.28.157 06/15
: → Escarra:責任?國賠原則上不會去追究個別公務員的責任。 218.166.28.157 06/15
: 推 GunHam:那你前一篇推文介紹的6054篇 該篇解析就不成立了 61.228.90.167 06/15
: → Escarra:所以馬市府的心態真的很奇怪。要他們認錯好像要 218.166.28.157 06/15
: → Escarra:他們的命一樣。orz 218.166.28.157 06/15
: → GunHam:那你前一篇推文介紹的6054篇 該篇解析就不成立了 61.228.90.167 06/15
: → Escarra:國賠雖然不會去叫公務員出錢,但是內部考核還是 218.166.28.157 06/15
: → Escarra:會有影響的,這兩件事情並不矛盾。 218.166.28.157 06/15
: 推 Escarra:當然該篇講到刑事的部分是比較誇張一點,那個沒 218.166.28.157 06/15
: → Escarra:那麼容易成立。 218.166.28.157 06/15
: 推 brother:終於找到一點可以盧的嗎?真是凡事必提扁的典範 220.228.56.17 06/16
或許正如Escarra兄所說的,
承認這件事有缺失並不代表某個市長或某個特定公職人員有缺失,
市長在整件事所扮演的角色是「台北市政府在國家賠償訴訟中的訴訟代表人」,
並不當然等於是「政治責任的承擔者」。
其實對建築法規熟習的版友應該很清楚,
對於耐震程度的要求標準,
從民國七0年代、八0年代到九0年代,
因建築技術不斷提升而連年提高標準,
究竟是哪一個環節導致已提升的標準竟然沒有辦法落實在日常的檢查工作中,
這是有待商榷的。
這是為了大家所居住的台北盆地中多的是屋齡一二十年以上的建築,
若不落實檢查工作,誰知道你家能不能撐過下一個九二一?
這跟牽扯到那個政治人物實在一點關係都沒有。
更進一步的說,
不管事情牽扯到輝先生,洲先生,扁先生還是九先生,
事實就是事實,
不應該因為扯到哪一個人就扭曲方向。
因為,
不管是九先生還是扁先生,
他們的政治前途都沒有我們版上任何一個版友親人的身家安全來得重要。
我們台北市民欠東星九二一災民很多,
因為台北市政府是集合了所有台北市民賦予市府的稅金與權力,
去跟災民打一場沒有盡頭的訴訟遊戲。
位子上的公務員一批換過一批,
那些死裡逃生的災民,
還要面對六年沒有房子沒有財產沒有正義的生活,
就算明年房子建好,
你能想像你全家七年無屋可居得不到市府監督單位任何賠償的悲哀嗎?
而他們又是做錯了什麼,非得得到這種待遇不可?
我學法律,
所以很清楚訴訟過程的可怕,
一年的訴訟就可以讓心智薄弱的人罹患精神疾病,
更何況是六年或是更久,
最重要的是,
不管誰犯錯,
這些災民實在沒有錯,
我們對災民處境的沈默其實就是一種縱容。
最後,
跟大家分享一句法學上的諺語,
"Justice delay is justice deny."
漢文翻做:「遲來的正義就是拒絕正義」或「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我很想告訴大家,
很多災民的小孩在這六年間已經從嬰兒或孩童長大成為國中小學生,
但到現在他們還是寄人籬下,
父母親從有屋變成無屋,從有產變成無產,
對於他們必須在較差的物質環境中成長,
除了虧欠還是虧欠。
如果沒有九二一,他們或許也可以有更好的教育環境,生活環境。
如果早點獲得理賠,他們或許能夠不再到處租屋,跟同學享受一樣的物質環境。
但六年過去了,
他們的童年過去了,
他們的正義也過去了。
他們只知道父母哀愁困苦度日跟市府打官司,
或許也有大人的負面情緒發洩在這些小孩身上,
十年後得到的正義,
對他們來說,
還算是正義嗎?
我們如果沒有虧欠愧疚之心,
那就不只是台北市府拒絕了他們,
而是台北市民也拒絕了他們本應享有的正義。
我雖然是法律人,
卻看著法律折磨著不該受折磨的人,
這種感覺,
真是羞恥!
這是我真心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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