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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c104 (你家有田嗎??)》之銘言: : 直至昨天,交通局公開指責捷運公司未事先申請管制措施,已經違法,又在月 : 台擁擠時未依內規關閉電扶梯,捷運公司居然反駁,「當時月台並未特別擁擠」 : 同樣的錄影畫面,民眾被擠得跌倒、電扶梯人踩人,結果交通局和捷運公司看 : 法卻南轅北轍,到底是誰在說謊?又是哪位市府高層放任官員說謊? 前幾天捷運公司總經理說 「是電扶梯左邊快速通過的乘客撞倒右邊站立的乘客」 跟這篇報導的「當時月台並未特別擁擠」這句話相呼應 我看下一步大概是要抓當時「左邊快速通過」的肇事兇手吧 這讓我想起沒多久前台北市不知道哪裡發生火災 因為雲梯車不夠高 讓老人在大家面前活活燒死 後來不是把過錯推給報案民眾嗎? 說民眾報案沒講清楚發生火災是在10樓 所以是報案民眾的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33.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