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reasonman (reason)》之銘言: : ※ 引述《ric104 (你家有田嗎??)》之銘言: : : 爭眼說瞎話 台北捷運公司的老闆是誰 : : 董事長總經理是誰認命的?? : : 馬英九不能決定誰該下臺??那請問誰能決定?? : : 硬凹也不是這樣 : 我承認這樣說法有點不對 : 但我還是想強調下台不是唯一的方法 : : 不懂就不要凹 越凹越讓人看不下去 : : 長官可以決定是否對公務員懲處 : : 專案考績也可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 你覺得法定事由就可以直接記兩大過對吧 : 但是記一大過如何呢? : 你的法定事由很明確嗎? : 淹水事件公務員後來還是有被處罰對吧? : 只是不是兩大過罷了? : 難道就是不好的決定? : 就一定要一票人失業你才開心? 我民國幾年說過要那些聽話辦事的陪著一起死?? 回你這段是因為你一再胡謅懲處程序 ================================================== : : 公務人員應該要倆到三大過才可以免職 : : 所以才要送交監察院調查 : : 不是小馬叫誰下台就下台的 ================================================== 聽話辦事的只要有盡好自己的本分聽長官的話好好作 就不關他的事 至於上位者 該想到的想不到 該作的沒作好 該監督的沒看到 一錯再錯 錯了又不認錯 那就該下臺 人才濟濟 這位子不是非他坐不可 後面排隊的一串像肉粽一樣 浪費納稅人的錢事小 不知道哪天又要出事那才嚴重 當然你可以繼續覺得他不需要負責 就像有些人單純的只想要選個帥氣的政治人物一樣 我自認改變不了 也不想花力說服 不過看看這幾天的輿論媒體以及台北市議會的態度 恐怕你的標準跟其他人有著極大的差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44.190 ※ 編輯: ric104 來自: 218.166.44.190 (01/09 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