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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今天又出事了 先不要說這幾天的意外 光是個撕頭皮+水災 推託就算了 還說謊 你覺得這個人夠不夠格繼續當總經理 可不可以換掉? ※ 引述《reasonman (reason)》之銘言: : 我前頭也說過換掉也可以 : 但是不覺得只有換掉是唯一的方法 : 因為並不是政務官本身直接的錯 : 他是督導不週 : 督導不週不等於換掉 : 捷運公司台北市政府有股份 : 我也說了小馬還是可以施加壓力換人 : 不換的理由 : 就跟不換捷運局局長的理由是一樣的 : 是可以直接將所有相關人員記兩大過免職啊 : 處罰要多重也沒有一定規範吧 : 而處罰最重的應該是該站應該控制人群的人 : 如果他被記兩大過的話 : 到上頭可能就變成一大過或是更輕了 : 這種處罰就不對嗎? : 所以我覺得不是所有的人都應該被撤職 : 小馬對他的政務官怎麼管怎麼換 : 我想他自有分寸吧 : 讓人覺得管不好自然對他的形象有負面評價 : 他自然會承擔 : 如果大家都覺得他不好 : 我對這事件的個人想法是 : 換掉可以是對的 : 不換掉也可以是對的 : 或是你覺得換掉比較好 : 但不代表換掉才是正確的作法 : 不換掉就是錯誤的作法 : ※ 引述《ric104 (你家有田嗎??)》之銘言: : : 是阿 那請問頂頭那個監督不利的無能政務官 : : 除了換掉還有什麼處罰?? 去馬英九家掃廁所嗎?? : : 爭眼說瞎話 台北捷運公司的老闆是誰 : : 董事長總經理是誰認命的?? : : 馬英九不能決定誰該下臺??那請問誰能決定?? : : 硬凹也不是這樣 : : 不懂就不要凹 越凹越讓人看不下去 : : 長官可以決定是否對公務員懲處 : : 專案考績也可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 : 只是要符合法定事由並且有救濟程序 : : 根本不經監察院這一道 : : 當初三重捷運馬英九開出下級公務員懲處名單 : : 卻把常歧德送監察院 結果是什麼可想而知 : : 如果馬英九對政務官的要求鬆到被監察院彈劾才需要下台 : : 對政務官的要求跟公務員差不多 : : 那大家也不用期待馬團隊能有什麼效率執行力 : : 整件是根本不是怎樣作比較好的問題 : : 是馬英九擺明不想處分 還要作作樣子送監察院找人幫他背書 : : 也就是不想對屬下動刀又不想擔罵名的不沾鍋處理模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13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