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今天又出事了
先不要說這幾天的意外
光是個撕頭皮+水災
推託就算了 還說謊
你覺得這個人夠不夠格繼續當總經理
可不可以換掉?
※ 引述《reasonman (reason)》之銘言:
: 我前頭也說過換掉也可以
: 但是不覺得只有換掉是唯一的方法
: 因為並不是政務官本身直接的錯
: 他是督導不週
: 督導不週不等於換掉
: 捷運公司台北市政府有股份
: 我也說了小馬還是可以施加壓力換人
: 不換的理由
: 就跟不換捷運局局長的理由是一樣的
: 是可以直接將所有相關人員記兩大過免職啊
: 處罰要多重也沒有一定規範吧
: 而處罰最重的應該是該站應該控制人群的人
: 如果他被記兩大過的話
: 到上頭可能就變成一大過或是更輕了
: 這種處罰就不對嗎?
: 所以我覺得不是所有的人都應該被撤職
: 小馬對他的政務官怎麼管怎麼換
: 我想他自有分寸吧
: 讓人覺得管不好自然對他的形象有負面評價
: 他自然會承擔
: 如果大家都覺得他不好
: 我對這事件的個人想法是
: 換掉可以是對的
: 不換掉也可以是對的
: 或是你覺得換掉比較好
: 但不代表換掉才是正確的作法
: 不換掉就是錯誤的作法
: ※ 引述《ric104 (你家有田嗎??)》之銘言:
: : 是阿 那請問頂頭那個監督不利的無能政務官
: : 除了換掉還有什麼處罰?? 去馬英九家掃廁所嗎??
: : 爭眼說瞎話 台北捷運公司的老闆是誰
: : 董事長總經理是誰認命的??
: : 馬英九不能決定誰該下臺??那請問誰能決定??
: : 硬凹也不是這樣
: : 不懂就不要凹 越凹越讓人看不下去
: : 長官可以決定是否對公務員懲處
: : 專案考績也可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 : 只是要符合法定事由並且有救濟程序
: : 根本不經監察院這一道
: : 當初三重捷運馬英九開出下級公務員懲處名單
: : 卻把常歧德送監察院 結果是什麼可想而知
: : 如果馬英九對政務官的要求鬆到被監察院彈劾才需要下台
: : 對政務官的要求跟公務員差不多
: : 那大家也不用期待馬團隊能有什麼效率執行力
: : 整件是根本不是怎樣作比較好的問題
: : 是馬英九擺明不想處分 還要作作樣子送監察院找人幫他背書
: : 也就是不想對屬下動刀又不想擔罵名的不沾鍋處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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