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sonman (reason)
看板proma
標題Re: 馬市長
時間Sun Jan 9 11:21:38 2005
※ 引述《ric104 (你家有田嗎??)》之銘言:
: 不過看看這幾天的輿論媒體以及台北市議會的態度
: 恐怕你的標準跟其他人有著極大的差距
: 政務官)於其決策不為內閣或國會所接受,或執行時發生
: 嚴重錯誤或嚴重偏差,致使國家或人民受損害,或於主管業務內發生重大災
: 害,或個人言行、私生活有重大不當之情時,應引咎辭職,以示負責
標準差距又如何呢?
大家都想看到的未必是對的?
只有標準沒有定死
彈性就很大吧?
最好你說的一定要下台的一定是百分之百的一定
桃園缺水的時候也有人要求經濟部長下台
有沒有符合主管業務內發生重大災害呢?
我還是老話一句標準不好衡量
最後經濟部長沒下台啊?
你的一定馬上成為不一定了吧?
我敢保證你這輩子還會看到很多類似的是啦?
別太難過了
我是把事實跟你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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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lbert0968:怎麼 R大每篇都被批ㄚ..怎麼回事? 140.112.31.168 01/09
推 Owens:樓上的你真的有仔細看過他po的文章嗎 = = 220.137.86.49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