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sonman (reason)
看板proma
標題Re: 馬市長
時間Fri Jan 7 17:52:11 2005
我前頭也說過換掉也可以
但是不覺得只有換掉是唯一的方法
因為並不是政務官本身直接的錯
他是督導不週
督導不週不等於換掉
捷運公司台北市政府有股份
我也說了小馬還是可以施加壓力換人
不換的理由
就跟不換捷運局局長的理由是一樣的
是可以直接將所有相關人員記兩大過免職啊
處罰要多重也沒有一定規範吧
而處罰最重的應該是該站應該控制人群的人
如果他被記兩大過的話
到上頭可能就變成一大過或是更輕了
這種處罰就不對嗎?
所以我覺得不是所有的人都應該被撤職
小馬對他的政務官怎麼管怎麼換
我想他自有分寸吧
讓人覺得管不好自然對他的形象有負面評價
他自然會承擔
如果大家都覺得他不好
我對這事件的個人想法是
換掉可以是對的
不換掉也可以是對的
或是你覺得換掉比較好
但不代表換掉才是正確的作法
不換掉就是錯誤的作法
※ 引述《ric104 (你家有田嗎??)》之銘言:
: 是阿 那請問頂頭那個監督不利的無能政務官
: 除了換掉還有什麼處罰?? 去馬英九家掃廁所嗎??
: 爭眼說瞎話 台北捷運公司的老闆是誰
: 董事長總經理是誰認命的??
: 馬英九不能決定誰該下臺??那請問誰能決定??
: 硬凹也不是這樣
: 不懂就不要凹 越凹越讓人看不下去
: 長官可以決定是否對公務員懲處
: 專案考績也可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 只是要符合法定事由並且有救濟程序
: 根本不經監察院這一道
: 當初三重捷運馬英九開出下級公務員懲處名單
: 卻把常歧德送監察院 結果是什麼可想而知
: 如果馬英九對政務官的要求鬆到被監察院彈劾才需要下台
: 對政務官的要求跟公務員差不多
: 那大家也不用期待馬團隊能有什麼效率執行力
: 整件是根本不是怎樣作比較好的問題
: 是馬英九擺明不想處分 還要作作樣子送監察院找人幫他背書
: 也就是不想對屬下動刀又不想擔罵名的不沾鍋處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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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8.12.180.67
推 fallin0601:不換掉可是狀況依然沒改善就有過 重點是在 218.166.66.138 01/07
→ fallin0601:狀況沒改善阿 既然如此為何不換有能力的人 218.166.66.138 01/07
→ fallin0601:來做 老百姓的薪水不是用來養廢物的! 218.166.66.138 01/07
推 hanceheart:可以換掉但是別像張副院長變成張院長 140.129.56.47 01/07
→ hanceheart:游副院長變成游院長 140.129.56.47 01/07
推 lolly:再認強調今天會被批得這麼慘,不是事故本 61.230.140.55 01/07
→ lolly:身,而是事後說謊、卸責的態度!這可就不 61.230.140.55 01/07
→ lolly:能說是"督導不周"了,連吳碧珠及李新都不 61.230.140.55 01/07
→ lolly:爽,連署要他下台了 61.230.140.55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