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sonman (reason)
看板proma
標題Re: 馬市長
時間Fri Jan 7 13:24:36 2005
※ 引述《tuliptree (阿哲)》之銘言:
: : 應該就像游揆上次因視察造成記者死亡
: ^^^^^^^^^^^^^^^^^^^^^^^^^^^^
: 媒體的荼毒,事由該記者早就先前往採訪分洪道,遊中午才視察,媒體硬要吵成如此
: : 捷運跟市府要負道義上的責任
: ^^^^^^^^ 下台就是道義責任,不是請吃豬腳麵線跟看歌仔戲
從來沒有人規定下台就是負道義責任吧,
你可以這樣認為
但沒有法律規定這樣
犯錯應該接受處罰
但是處罰有很多種就是了
: : 這樣就要下台,
: : 以後台北市公車撞傷人
: ^^^^^^^^^^^^^^
: 是撞死而且不只一件..新聞有淡化處裡
就算死人了,司機本身要負責吧
台北市公車處有連帶責任罷了
: : 市長也要下台囉
: ^^^^^^^^ 是不用...但是連捷運分站站長都沒下台
如果把捷運公司當作一般公司
也就是私人企業來看
恐怕不是政府機關可以決定誰要下台的
頂多施加壓力
如果是捷運局
裡面的大多是公務人員
公務人員應該要倆到三大過才可以免職
所以才要送交監察院調查
不是小馬叫誰下台就下台的
當然捷運局局長是政務官
小馬可以決定他要不要下台
是各怎樣做比較好的問題
不是對不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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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8.12.180.67
推 albert0968:處罰有很多種,小馬偏好「嚴厲地口頭申誡」 140.112.31.168 01/07
→ albert0968:以及「用民調負起政治責任」..真妙 140.112.31.168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