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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c104 (你家有田嗎??)》之銘言: : : 如果把捷運公司當作一般公司 : : 也就是私人企業來看 : : 恐怕不是政府機關可以決定誰要下台的 : : 頂多施加壓力 : 爭眼說瞎話 台北捷運公司的老闆是誰 : 董事長總經理是誰認命的?? : 馬英九不能決定誰該下臺??那請問誰能決定?? : 硬凹也不是這樣 我承認這樣說法有點不對 但我還是想強調下台不是唯一的方法 : : 如果是捷運局 : : 裡面的大多是公務人員 : : 公務人員應該要倆到三大過才可以免職 : : 所以才要送交監察院調查 : : 不是小馬叫誰下台就下台的 : : 當然捷運局局長是政務官 : : 小馬可以決定他要不要下台 : : 是各怎樣做比較好的問題 : : 不是對不對的問題 : 不懂就不要凹 越凹越讓人看不下去 : 長官可以決定是否對公務員懲處 : 專案考績也可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你覺得法定事由就可以直接記兩大過對吧 但是記一大過如何呢? 你的法定事由很明確嗎? 淹水事件公務員後來還是有被處罰對吧? 只是不是兩大過罷了? 難道就是不好的決定? 就一定要一票人失業你才開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1.66.42.37
lolly:那請問所謂的“處份“有讓他們得到教訓嗎 61.230.140.55 01/08
lolly:一犯再犯就算了,還變本加厲說謊勒 61.230.140.55 01/08
citywanderer:1F的,有人只要小馬當市長就爽了,馬團隊常 219.68.83.132 01/08
citywanderer:闖禍,說謊,他們不會再乎的 219.68.83.132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