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asonman (reason)》之銘言:
: ※ 引述《tuliptree (阿哲)》之銘言:
: : ^^^^^^^^^^^^^^^^^^^^^^^^^^^^
: : 媒體的荼毒,事由該記者早就先前往採訪分洪道,遊中午才視察,媒體硬要吵成如此
: : ^^^^^^^^ 下台就是道義責任,不是請吃豬腳麵線跟看歌仔戲
: 從來沒有人規定下台就是負道義責任吧,
: 你可以這樣認為
: 但沒有法律規定這樣
: 犯錯應該接受處罰
: 但是處罰有很多種就是了
是阿 那請問頂頭那個監督不利的無能政務官
除了換掉還有什麼處罰?? 去馬英九家掃廁所嗎??
: : ^^^^^^^^^^^^^^
: : 是撞死而且不只一件..新聞有淡化處裡
: 就算死人了,司機本身要負責吧
: 台北市公車處有連帶責任罷了
: : ^^^^^^^^ 是不用...但是連捷運分站站長都沒下台
: 如果把捷運公司當作一般公司
: 也就是私人企業來看
: 恐怕不是政府機關可以決定誰要下台的
: 頂多施加壓力
爭眼說瞎話 台北捷運公司的老闆是誰
董事長總經理是誰認命的??
馬英九不能決定誰該下臺??那請問誰能決定??
硬凹也不是這樣
: 如果是捷運局
: 裡面的大多是公務人員
: 公務人員應該要倆到三大過才可以免職
: 所以才要送交監察院調查
: 不是小馬叫誰下台就下台的
: 當然捷運局局長是政務官
: 小馬可以決定他要不要下台
: 是各怎樣做比較好的問題
: 不是對不對的問題
不懂就不要凹 越凹越讓人看不下去
長官可以決定是否對公務員懲處
專案考績也可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只是要符合法定事由並且有救濟程序
根本不經監察院這一道
當初三重捷運馬英九開出下級公務員懲處名單
卻把常歧德送監察院 結果是什麼可想而知
如果馬英九對政務官的要求鬆到被監察院彈劾才需要下台
對政務官的要求跟公務員差不多
那大家也不用期待馬團隊能有什麼效率執行力
整件是根本不是怎樣作比較好的問題
是馬英九擺明不想處分 還要作作樣子送監察院找人幫他背書
也就是不想對屬下動刀又不想擔罵名的不沾鍋處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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