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捷運經營的不錯啊
而你說問題層出不窮換人是有道理
但是有多少問題發生才算是問題層出不窮啊?
每個政務官都受這個標準規範嗎?
有客觀標準嗎?誰去衡量呢?
捷運發生問題有人要負責是合理
但是你只希望看人下台才算負責
或是看到最高首長下台才算負責
則不是放諸四海都合理的準則
多少人下台才對
你看看我上一篇吧
※ 引述《TryToBe (奮發低調雞掰人)》之銘言:
: ※ 引述《reasonman (reason)》之銘言:
: : 我前頭也說過換掉也可以
: : 但是不覺得只有換掉是唯一的方法
: : 因為並不是政務官本身直接的錯
: : 他是督導不週
: : 督導不週不等於換掉
: : 捷運公司台北市政府有股份
: : 我也說了小馬還是可以施加壓力換人
: : 不換的理由
: : 就跟不換捷運局局長的理由是一樣的
: : 是可以直接將所有相關人員記兩大過免職啊
: : 處罰要多重也沒有一定規範吧
: : 而處罰最重的應該是該站應該控制人群的人
: : 如果他被記兩大過的話
: : 到上頭可能就變成一大過或是更輕了
: : 這種處罰就不對嗎?
: 當然不對,可見你完全沒有領導統御的觀念,
: 總經理是執掌一家公司命脈的關鍵人物,
: 公司成敗繫於其手,如果這家公司長年經營不善或是問題層出不窮,
: 董事長要fire掉的是依著現有體制做事的小員工,
: 還是這不會管理、監督的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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