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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捷運經營的不錯啊 而你說問題層出不窮換人是有道理 但是有多少問題發生才算是問題層出不窮啊? 每個政務官都受這個標準規範嗎? 有客觀標準嗎?誰去衡量呢? 捷運發生問題有人要負責是合理 但是你只希望看人下台才算負責 或是看到最高首長下台才算負責 則不是放諸四海都合理的準則 多少人下台才對 你看看我上一篇吧 ※ 引述《TryToBe (奮發低調雞掰人)》之銘言: : ※ 引述《reasonman (reason)》之銘言: : : 我前頭也說過換掉也可以 : : 但是不覺得只有換掉是唯一的方法 : : 因為並不是政務官本身直接的錯 : : 他是督導不週 : : 督導不週不等於換掉 : : 捷運公司台北市政府有股份 : : 我也說了小馬還是可以施加壓力換人 : : 不換的理由 : : 就跟不換捷運局局長的理由是一樣的 : : 是可以直接將所有相關人員記兩大過免職啊 : : 處罰要多重也沒有一定規範吧 : : 而處罰最重的應該是該站應該控制人群的人 : : 如果他被記兩大過的話 : : 到上頭可能就變成一大過或是更輕了 : : 這種處罰就不對嗎? : 當然不對,可見你完全沒有領導統御的觀念, : 總經理是執掌一家公司命脈的關鍵人物, : 公司成敗繫於其手,如果這家公司長年經營不善或是問題層出不窮, : 董事長要fire掉的是依著現有體制做事的小員工, : 還是這不會管理、監督的總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12.18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