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oea (quit...)》之銘言:
: 根據版主罷免規定
: =>>同一標的之罷免連署,兩次之間最短需隔一個月(以審核終結或連署完成日起算),
: 但若有特殊情況,新事由等等,小組長得主動表示例外處理。
: 白話文:有人對版主B提出罷免後,若此次不通過,除非小組長主動表示可例外處理,
: 一個月內任何對版主B的罷免連署申請都無效。
: 第471篇連署無效
罷免的好像不是同一位板主
雖然是同一個板的
要不要看仔細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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