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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price (^_^山)》之銘言: : 這是合理量的問題, 不是有或無的問題, 現實的情況, 是平面可以立即控管的 : 還不是都盡量給機車停了? 並不是全面禁行或禁停機車啊, 減少的車位, 只是 : 把以前佔用的還給行人, 我並沒有看到很多地方, 可以停卻故意禁停不是嗎? : 我的看法這政策的邏輯順序是這樣的 : 合理的行人空間 -> 車站特區機車移出騎樓人行道 -> 車位減少 -> 收費降低非 : 必要的利用 -> 讓有需要的多點機會找到車位 : 並不是一開始就是立於一種"懲罰" 或 "驅逐"的心態 [收費降低非必要的利用 -> 讓有需要的多點機會找到車位] 問題在這一句, 長時間停車的無路可去, 只好與臨時停車的搶位置了, 不是嗎? 收費是對所有的機車做收費, 並不分長短, 而且是計次的, 這種無差別, 看不出來有辦法[降低非必要的利用], 前面都做對了, 就是後面做錯了, : 我的看法是, 有治療至少比沒治療好, 同理高速公路儀控, 高承載不寫鋸箭? : 可以的話, 把爛台鐵改好, 高鐵快搞定, 不良交流道重新設計, 才是治本不是嗎? : 但是有時候, 就是箭已經插上了, 有鋸總比放著爛好吧? 問題存在了, 並不是掩蓋了事, 箭已經插上了, 鋸箭和放著爛有何差別呢? 機車的問題, 就事論事, 不需要和台鐵, 高鐵, 高速公路比爛, 就事論事, 機車停車有沒有改善的空間, 台北市政府做不做, 敢和國道業者對幹, 還路權於行人, 怎麼沒有迫力把停車問題解決呢? 我還真的希望發起一份連署, 要馬市長騎機車上班三個月, 或者讓交通局長來也可以, 不過那都是後話了. : 回到我自己的狀況, 對我還是騎車上班, 因為他最省錢, 最方便啊, 如果一天要 : 收20塊, 我還是一樣會騎啊, 因為他還是比其他任何方式經濟不是嗎? 那什麼時 : 候收費影響我的意願? 我離開辦公室"偶而"會去站前逛逛, 如果是以往, 我會騎車 : 去, 現在我會考慮成優先考慮步行, 為什麼, 因為既然車位難找, 又要付錢, 走路 : 路程也合理, 也就回應我前面講邏輯順序 那些措施所為何事? 馬市長說[我就是怕連穿Heng Ten的人也開車到101] 無非是希望抑制開車到101的人, 只是話說錯了, 造成反彈, 同樣的, 台北車站超級壅塞, 路小, 大樓林立, 交通樞紐, 在那裡生活和上班的民眾這麼多, 政策的目的應該是減少該地區的機車和汽車數量, 以此為出發點, 有效的政策要執行, 無效的政策就該停止, 但是, 有沒有顧慮到基本的需求? 滿不滿足是一回事, 有沒有考慮過呢? : 當然我也講過好多次, 我認為執行面可以有加強的地方 : 也或許我們岐見 並沒有這麼大, 從以前到現在, 我所想講的, 很多政策一定有他 : 加惠也有他犧牲的對象, 這其中你可以爭取自己的權益, 但是不需要動不動就把 : 有他合理意義和成效的政策, 講成都是惡意的壓迫 看看市政府有沒有心解決吧, 記得日前才在宣導, 該措施執行一年所帶來的街景, 一年過去了, 市政府有沒有心解決問題呢? [合理意義和成效的政策], 那都與機車位不足無關, 機車位不足有何政策呢? 機車收費? 連C大都反對以價制量(前文), 那收費所為何事? 增加市政府收入? 既然收費, 為什麼不用在改善的方面呢? 一個整齊的路邊機車停車不是不可能, 用機車停車場疏導機車離開路邊, 不是不能做, 市政府惡劣的地方是把好的壞的政策全都包裹在一塊, 讓人無從可反, 打開包裹一條一條看, 再排在一起看, 是好是壞? 目的達成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37.168
starcloud:你可能搞不太清楚喔 那就是其實不是不改 140.113.185.96 03/30 18:43
starcloud:閃 而是根本不希望有太多機車 140.113.185.96 03/30 18:43
starcloud:善 140.113.185.96 03/30 18:44
caprice:講真的我以經能講的都講了 可以不用一直 61.230.13.208 03/31 02:18
caprice:無窮回圈的玩下去了 61.230.13.208 03/31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