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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uce (破軍.搖光.天權.開陽)》之銘言: : ※ 引述《divine2 (大頭哥)》之銘言: : : 有一個好像是交通大隊的網站.... : : 可以去申訴 他會受理 應該不用親自去吧.... : : 我有一次被開的很不爽 就去幹譙了一大篇 : : 後來雖然沒過 我也就算了 不過我覺得網站申訴還蠻方便的 : : 不過聽說被申訴的警察局會被記點 : : 申訴太多他們也不行 好像會沒獎金 不知道是真是假 : 伸訴基本上是沒什麼做用的 : 你寫伸訴理由後 : 他們的做法是把公文送到那個開單的警察的分局 : 然後那個警察在胡編理由.... : 再來會寄一張判決書 : 上面會很公式的說"並無不當.惟態度欠佳.已令其改進" : 去他的...我是被做假罰單 : 連人都沒看到何來態度歉佳 : 如果真要伸訴.找戰警急先鋒來跟他們玩才是真的 : 這些該死的爛警察.一個個被歹徒鎗斃算了 : 不過好像剛好相反.真正為人民衝鋒陷陣的警察被打死 : 只想靠開單升大官的警察因為不敢去結果都平安沒事 各位朋友看的想法我覺得不錯 而我這邊想要和大家討論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 就是警察的執法心態和台北市政府給予的權力過當 怎麼說? 台北市交通大隊現在抓違規的執法心態是什麼 說的明白一點就是"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的心態 所以才會造成罰單的水漲船高 另外就是有所謂的"績效獎金,罰越多獎金越高" 但是,這樣的心態來糾正民眾的違規問題,對嗎?! 一天有多少來往台北市的民眾需要為他根本沒做過的違規是象去申訴? 當錯誤的舉發或是錯開罰單的同時救代表民眾要花時間, 金錢以及心力(幹橋一番),去做申訴的動作! 如同我上面的文章中提到,我對我機車被搬出格子外做申訴 結果我打了3通電話,記了一封掛號信(申訴規定)32塊 以及後來寄出申訴信後還收到罰單(我並不想繳) 後來再度打電話去確認(他叫我等),後來2weeks後才寄來免罰的通知 前前後後花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來搞這張申訴單。只為了600NT 我幹的是,為什麼我要為我根本沒有做過的事情去申訴 還花了我那麼多電話錢,掛號信的錢,前前後後機會成本也差不多600NT了 有人說現在違規申訴方便?真的嗎? 就算是30mins可以申訴成功好了,警察一天就得花掉多少民眾的30mins 那一個月這些機八警察就要花掉多少民眾的30mins??? 而這些民眾為了這些機八警察要花掉多少的機會成本(還算聰明的) 笨的就像是以前的我,摸摸鼻子 自認倒楣 罰錢了事 但是,我後來想一想,到底是申訴聰明,還是罰錢了事聰明 我得到一個結果就是"警察最聰明" 為什麼,因為罰單先開了再說,管你是不是真的違規了, 只要接近一律通通都給你一張罰單 他只要遇到幾個不會申訴的再加上幾個可能申訴失敗的 那他就賺了 一點也不累 警察每天罰到開心得不得了 上面有一位D兄說,你們這些人很奇怪 不要違規不就得了,幹嘛怪警察機八罰你錢 但是告訴你,冤枉的人被誤殺的人實在多不可數 每次到水源市場上面的交通事件裁決所 就看到一大堆人等著申訴的情況 就可以明瞭台北市的警察有多機八(還不包括網路申訴 電話申訴 自認倒楣的) 他管你是不是違規,抓到算我的 不是違規抓到說不定還是賺,他為什麼不抓(反正馬英九就叫我這麼幹) 就像B兄所講的 衝鋒陷陣常有生命危險的 升官不一定升的快 但是這些專門開罰單的 賺得比誰都還要快 不要違規就沒事?! D兄我還是勸你多想想多看看,不要違規還是一樣可能會有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