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huang (恰恰真男人)
看板proma
標題Re: [神奇新聞]北市將提抗告 遺憾司法不敢站出來 …
時間Mon May 10 00:45:12 2004
※ 引述《frozenblue ()》之銘言:
: (陳弘志報導)
: 台北市政府表示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 應負擔的補助款金額以「被保險人在直轄市」而非以「投保單位在直轄市」
: 的人頭來計算,不過健保局的計算方式卻以後者來計算,因此認為不合理。
: 台北市政府認為所積欠的107億元,都是工作或設籍在外縣市民眾的健保費,
: 理應由中央負擔,但是中央沒有擔當,決定將全案交由司法裁判,
: 沒想到司法竟然不敢站出來,以全案並非行政訴訟,不予實體裁判,直接程序駁回。
: 法規會主委陳清秀說。
: 台北市政府遺憾表示一定會提出抗告來爭取法律保障的權益,
: 也希望行政院對於健保爭議能夠出面協調。
: ------------------------------------------------------------------------
: 哈哈哈哈
: 那些人的稅你要收卻又不繳那些人的健保費
: 不繳健保費也可以阿,那把稅都吐出來吧
每次看到媒體都只用片面報導就很火大
看那些似是而非的論點
一般人都只會被牽著走
既然這樣我就來幫大家說明
首先 市政府引用健保法第27條
那我們就來看看27條
應負擔的補助款金額以「被保險人在直轄市」而非以「投保單位在直轄市」
今天市政府吵翻天
說一般公司行號的員工設籍不在台北市的他不要補助
他只認戶籍在台北市的
一大堆設籍在台北市的
失業人口、榮民、私校的教師、替代役男
這些人口的保費是誰補助的?
以上的保費分別是衛生署、退輔會、教育部、國防部來出
這些人中央政府負擔保費每年支出了32億
市政府有替這些台北市民出半毛錢嗎?
當然沒有
這就是了
平平是設籍台北市的
為什麼你馬英九不依27條去補助這些人?
只願意補助在一般公司上班的台北市民
然後 上文中的一句
"台北市政府認為所積欠的107億元,都是工作或設籍在外縣市民眾的健保費"
台北市政府也真是大言不慚
在台北市全部的公司
你敢說裡面的員工沒有半個人設籍在台北市?
這句話大概跟宋楚瑜說牽手的有200萬
所以剩下2100萬都支持連宋一樣好笑
繼續講法律
講完27條我們來看第14條
「以其服務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雇主或所屬團體為投保單位。」
寫的清清楚楚
就是以所屬單位作為投保單位
健保開辦以來全台灣的縣市政府都沒問題
獨獨你馬英九的台北市政府有問題
還記得每年中央替台北市出了32億了喔
然後再提供一個數據
依據第14條 健保局每年向北市府收28億
也就是這些人在台北市工作
一部份保費應由市政府補助 總共28億
如果按照市府的算法
以後他們反而應該繳32億
所以
就算今天如同他們虎爛的
在台北市工作的人沒有半個設籍台北
再怎麼算台北市政府還至少省4億
很明顯
市政府根本是在跟中央唱反調
馬英九要跟中央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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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到這裡
以上只是法律的部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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