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perPablo:應該是提到公園丟,或是提過橋到台北縣丟 218.167.39.147 01/26
※ 引述《BLEACH (只是冬天....)》之銘言:
: 其實關於馬英九的政績,如果是住在台北市的批評也就算了,因為他有資格不滿。
: 以上這是我對於一些批評的意見。
: 今天,我想為馬英九先生的某項績效做一個辯護。
: ──也就是《垃圾隨袋徵收》。
: 有一些不懂的精打細算的人,把這項政策罵的要死,我想說的是,
: 難道閣下您完全沒有感覺到您家的水費大幅減少了嗎?
: 以往,我們的垃圾清潔費包含在水費裡面,也就是水費被加成,加碼。
: 在幾年以前,垃圾隨袋徵收之後,不僅大幅減少垃圾量,
: 重要的是小市民,或是公司企業,更是爽到不行,為什麼?
: 因為他們的水費至少1/2了,或許說1/2有點超過,不過根據我學會計的媽的說法,
: 我們現在的水費比隨袋徵收的時代還要少了約莫1/3~1/2,也就是約莫二分之一。
: 而我相信加上廚餘回收跟資源回收的政策實行以後,
: 每家每戶每個月所用去的垃圾袋費應該會更少。
: 以我家來計算,隨袋徵收後,我家水費至少少了一千,
: 但垃圾袋,每一公升0.5元,我家每個月用不到10公升,
: 1000-0.5*10=995 每個月我家就省了995元!!積年累月下來....
照你的說法,你知道你家的水費原本應該有多少錢嗎?
我算給你看,看你是不是你所謂不懂精打細算裡的一份子,
以往垃圾隨水徵收,一度水收3.7 元,你們家一千元左右,表示水費270 度左右,
270 度的水有多少?270 公噸,你家二個月要用掉這麼多水,
這些水要多少錢?不多不多,1540元,加上原本的垃圾費用、
基本費、水源回饋費用、營業稅,
你家的水費二個月近三千元,你家真的沒漏水?
假設你家沒漏水,但對大多數一般人家來說,你家是用水大戶,
我非台北市民,我家的用水度數大約40度,
水費一度要9 元(不包含垃圾處理費),
一家三口人二個月水費加上垃圾清除費、基本費大概是600 元上下,
其中垃圾清除費大概是140 元,基本費132 元,
一個大塑膠袋15元,我家有分類,三個人一個月至少要用掉5 到10個,
(90-92年我住台北住了近兩年,一個人住每個月要用到2 袋以下實在困難)
你告訴我怎麼算才會和?精打細算你真的會嗎?你家的垃圾二個月不到一袋?
對於用水大戶如洗車業者來說,隨袋徵收是利多政策,
而垃圾清除業務外包者如大公司、餐飲業者等是隨袋徵收的最大受惠者當然更爽,
可是對許多市井小民而言,即使在分類後的垃圾袋費用,
仍是高於以往隨度數徵收時的費用。
更重要的是為了配合這政策,路上的垃圾筒變少了,行人亂丟垃圾的情況增加,
而晚上出來偷丟垃圾的情況也層出不窮,(我住公館捷運出口附近,
晚上那垃圾筒旁邊堆了一堆垃圾),這些社會成本,要不要也來計算一下?
基本上垃圾隨袋徵收我是贊成,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不過台北市政府施行這項政策的另一個目的是以垃圾袋的高單價使民眾主動分類,
這要談到省錢,恐怕省到的都是些用水大戶而已,
市井小民要省到…難。
你要講別人不會精打細算之前,最好先看看自己有沒有動手去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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