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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在中國時報發表「行憲58周年 邁向正常的民主社會」一文,看過後,我的結論是 :不忍卒讀。  但因該文很重要,且可以拆穿一些假面具,因此有人叫我忍耐看完,然後寫心得報告。 我覺得這個人對我真不好,那是一種精神上的虐待。不過,我還是做了,而且做深度分析 。目的就在為泛藍軍講話風格定調,連這麼重要的人物,寫的文章都是這種水準,其他就 不用說了。  如果你要我做簡單的描述,我可以說,基本上這是一篇政令宣導卻完全不顧及邏輯與史 實的文章,而且分析事情,標準不一。不顧及史實,就是說謊或謬誤;不顧及邏輯就是文 章狗屁不通;分析事情標準不一就是私心自用。  這樣的文章怎麼能成為在野黨首席黨主席的重要宣示文章呢?讓人對這一個黨主席的素 養不敢恭維。而一個學法律的博士寫出這樣不合法律知識的文章,我真的很懷疑他在台灣 的法學訓練到底是不是出了問題,他有關中華民國憲法及中華民國法律歷史的課程,他的 考試是怎樣過關的?   一 、馬英九說:「中華民國憲法是中國第一部經過民主程序制訂的憲法」  錯。難道袁世凱時期的國會議員不是民主選舉出來的嗎?當然是,那時的憲法也是合法 的,制憲的國會也是民主合法的。這種民主、合法的中華民國憲法若要否定,那等於否定 這一段歷史,也就否定孫中山的成就,同時,今年就不是民國94年,因為必須將這一部份 的歷史去掉。  國民黨強調的憲法,有關制訂過程的故事,各位可以看蔣勻田(前民社黨重要幹部)的 「中國近代史上的關鍵時刻」,透過這一本書,大家應該會瞭解國民黨是怎樣制訂憲法的 ,同樣也知道所謂的中央民意代表,基本上是各黨派分贓產生,不是民主選舉出來的。  關於選舉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的內容,各位去國家圖書館,查閱博觀叢書第一集,他裡 面有對當時選舉的內容很生動的描述,這樣的過程算不算民主,觀閱者就自行判斷。  從憲法的性格來說,袁世凱的憲法基本上還是民主國家的憲法,國民黨的憲法就已經是 共產黨的憲法,從「國民大會」機關就可以看出他的蘇聯風格。這一個憲法當中會加上: 「第一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就是一個很明顯的 例子,民主國家的憲法不會將某人的思想、論點如此赤裸裸的寫在憲法裡面。各位如果去 閱讀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他們也是將毛澤東的名字寫入憲法。經由比較分析, 就知道台灣這一部中華民國憲法多麼的「共產黨」!   二 、馬英九說:「儘管半個多世紀以來,憲法施行僅限於台澎金馬地區,它的生命力 卻並未減弱。」  不完全正確。  甲、蔣中正在中國辭總統職,竟可以在台灣復職,在憲法上從無此規定,因而之後的行 憲,即令在戒嚴法下的行憲都是違法。  乙、依法,中華民國的中央民意代表應該在民國四十年左右任期屆滿,要先後解職。結 果他們利用非法的總統所下的命令,延長他們的任期,然後再選蔣中正繼續當總統,這種 相互以不合憲的方式處理不合憲的行為,比之國民黨所譴責的袁世凱所謂的總統世襲制更 加亂來。  丙、中華民國憲法從沒有在全中國實施。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怎樣施行?也是採取國民 黨要施行的部分施行,不要施行的部分不施行,哪裡是根據憲法施行。若根據憲法,不是 很早就應該要有省長選舉嗎?為何省縣自治條例在立法院躺那麼久?不就是兩蔣國民黨硬 是不讓他施行。一直到李登輝時代才讓他復活。  丁、施行四個月就被戒嚴法了,等到解嚴,他所統治的人民、土地都完全不一樣,這算 施行憲法嗎?   三 、馬英九說:「事實上,台灣人民已經證明,中國可以實施民主,也可以實行憲政 。」  錯。理由如下:  甲、當馬英九讓中國的五星旗在台灣的國際比賽中飄揚,就證明五星旗下的國家和他所 屬的國家,並不是同一個國家。對方叫中國,台灣叫甚麼國家?我們不清楚馬英九的稱謂 ,但就算中國,那個中國與這個中國是不同的國家,不然就犯了相同名詞指涉不同事物的 邏輯矛盾。  乙、台灣人民能施行民主,並不能推論中國也可以。就像同是希臘人,雅典可以民主, 卻不能推論斯巴達也可以民主。  丙、台灣的歷史發展途徑與中國從來就不一樣,台灣在荷蘭時代、明鄭、清代等,都被 定義為移民社會,與傳統中國社會是不一樣,這種不一樣的社會條件當然會出現不相同的 社會演變。  丁、台灣在日本之後,更走向一條與中國截然不同的路,他強調法治、近代化、西方文 明。用這樣的台灣來推論中國,就像以日本、韓國、越南的發展途徑來推論中國一樣,根 本牛頭不對馬嘴。   四 、馬英九說:「我們在台灣施行五十多年的憲法條文,並不是空洞的文字,而是整 個社會在實踐中的累積,是有機生活的結晶。」  這段話的錯謬在於:  甲、重點是「台灣」,不是中國,要不要或能不能推展到中國,必須再研議。  乙、台灣所施行的憲法在全世界也不一樣。台灣真正推動憲法,只有1992年之後才算, 之前的中央民意代表機構根本不合法,國民的憲法權利也相當強烈被限縮,因此,台灣的 憲政歷史僅有十三年。  丙、在邏輯上,我們不能從「台灣施行憲法」,就推論中國可以施行憲法,除非你能證 明這兩個社會是相同的。但社會科學家、歷史學都指出,共產社會與資本主義社會基本上 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社會,我們不能從「A」可以怎樣,推論「B」可以怎樣。  丁、再者,中國的領土之大、人口之雜,絕不是台灣可以相比擬的,台灣的國家型態是 海洋型、商業國家,但中國絕不是海洋型,更不是商業國家,兩者經驗怎麼能說相同呢?   五 、因此,馬英九這一段話:「二○○四年總統大選前,民進黨即提出制定全新憲法 的主張,他們在群眾集會中反覆鼓吹兩個觀點:一、現行憲法在大陸制定,從未獲得台灣 人民同意,已不適合台灣。二、制定新憲可以一次性去除現有憲法不適用於台灣的缺失, 是『畢其功於一役』。」等於告訴世人,民進黨的論點是成立的。   六 、馬英九說:「一九四七年元旦,國民大會在南京公布中華民國憲法,十二月二十 五日施行。當時代表台灣省參加制憲的國民大會代表,有李萬居、郭耀廷、連震東、張七 郎、黃國書、謝娥等十八位前輩,隨後根據憲法選出的台灣省行憲國大代表則有余登發、 吳三連、連震東、楊金虎、謝掙強、蘇紹文、張吉甫、洪火煉、謝文程、楊郭杏等廿七位 前輩。他們在一九四八年前往南京開會,選出第一屆正副總統。這些在台灣選出的前輩開 啟了光復後台灣民主政治的先河,其中許多人還是當年黨外乃至民進黨的前輩。請問民進 黨:他們何以不能代表台灣人民?事實上,當時台灣省行憲國代的人數,在全中國各省市 中居於中間的位置,多過幅員遠大於台灣的東北及內蒙諸省。在中華民國憲法的制定和施 行上,台灣前輩付出心力,表現傑出。」  甲、參與只表示有參加,更何況後來的發展,憲法根本沒有實踐,也就是說參與者的努 力等於零,那參與有意義嗎?  乙、台灣的人口當時僅六百萬,卻「當時台灣省行憲國代的人數,在全中國各省市中居 於中間的位置,多過幅員遠大於台灣的東北及內蒙諸省」是否當時產生的國大代表所規定 的名額,根本是亂來。依憲法,每一個縣市(省轄市)選一位,那麼,中國的東北有一大 堆省份的縣市數量遠遠超過台灣,結果台灣的國大代表人數會超過他們,可以想見那樣的 選舉是違憲的。   七 、馬英九說:「更重要的是,一九四九年後,整部憲法就是在台灣實踐的,它不僅 建立了基本的政治秩序,也體現了社會和文化價值體系。經濟上,政府制定了各種促進工 商、文教發展的法令,不僅大幅提高人民生活水準,也有效控制了貧富的差距。台灣的經 濟奇蹟及科技發展策略成為全球經濟學者重要的研究範例。政治上,受到國共內戰擴大的 衝擊,一九四八年國民大會依修憲程序,制定了『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凍結了憲法 上諸多民主權利,並調整了中央機構。」  這一段話是矛盾的:  甲、既然「受到國共內戰擴大的衝擊,一九四八年國民大會依修憲程序,制定了「動員 勘亂時期臨時條款」,凍結了憲法上諸多民主權利,並調整了中央機構。」也就是說,憲 法並沒有在台灣實踐,既然如此,怎麼會是「一九四九年後,整部憲法就是在台灣實踐的 ,它不僅建立了基本的政治秩序,也體現了社會和文化價值體系」?  乙、同時,「經濟上,政府制定了各種促進工商、文教發展的法令,不僅大幅提高人民 生活水準,也有效控制了貧富的差距。台灣的經濟奇蹟及科技發展策略成為全球經濟學者 重要的研究範例。」馬英九企圖硬生生地把經濟發展與憲法掛勾在一起,而且是把「中華 民國憲法」與「台灣經濟」建立必然的因果關係,請問,台灣的經濟成就若是跟「中華民 國憲法」有關,那麼,韓國沒有「中華民國憲法」,他的成就怎麼會那麼輝煌?進一步說 ,既然韓國的憲法可以讓韓國經濟變的好,則推論出:不一定要中國憲法,經濟也會好, 社會也會有長足進步,請問台灣一定要中國憲法嗎?   八 、馬英九說:「一九四九年政府遷台後,甚至又實質上延長了總統及三種中央民意 代表的任期,再加上台澎金馬實施戒嚴,使當時的憲政,偏離了民主常態。」  「實質上延長了總統及三種中央民意代表的任期」,這句話錯誤。三種中央民意代表的 任期延長,不僅違法、違憲,也違反法律常規,我們有足夠的理由說,這一個憲法至此死 亡。因此,依此法出現的政治現象或許跟民主有關,但和行憲無關。   九 、馬英九說:「儘管如此,定期的地方選舉則從一九五○年開始舉行,在縣市議員 、縣市長、省議員的選舉中訓練出大批的政治人才,也初步建立了人民的參政文化。」  這句話若成立,那麼,中國現在推動的鄉鎮級選舉,也是「選舉中訓練出大批的政治人 才,也初步建立了人民的參政文化」,是不是說,中國人還真的要感謝中國共產黨的寬宏 大量?如果我講的話很荒謬,那馬英九這一段話就是笑話。   十 、馬英九說:「一九六九年開始舉行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逐步擴大到一九九一 年國會全面改選。至於反對運動,從《自由中國》到黨外雜誌到民進黨成立之初,儘管不 斷遭到當局打壓,但其政治主張基本上仍是『回歸憲法』而非『制定新憲』。」  這段話絕對是天大笑話。  甲、蔣中正死時還被尊稱「民主的長城」、「憲政之父」,你如果對這樣的尊稱覺得好 玩,你就應該要對「但其政治主張基本上仍是『回歸憲法』而非『制定新憲』」的說法覺 得好笑。在蔣家專制統治時代,殺照殺,砍照砍,關照關,國民黨做的都不算,他講的就 是對的?  乙、在分析政治上,實際運作優於政治人物的口頭宣稱,畢竟很多人會講美麗的話語, 卻不一定會做他講的話,這是一個很基本的常識,想不到馬英九卻視政治人物的宣稱優於 他的作為,這不是笑話嗎?   十一 、馬英九說:「一九八○年代末期,台灣內外局勢急速變化,政治民主化快速前 進,一九八七年解除台澎地區長達卅八年的戒嚴,並開放大陸探親,一九八八年解除報禁 ,一九八九年解除黨禁,從一九九一年四月廢除『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起,朝野政黨 代表開始了七次修憲的歷程,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決定了國會全面改選及總統由人民直選 ;換言之,台灣民主化的奮鬥歷程,亦即台灣的民主奇蹟跟經濟成就一般,也是在中華民 國憲法架構之下完成的。」  這段話說的可真無恥透了:  甲、台灣的民主從來不是因為憲法施行的結果,而是民主人士的堅持與奮鬥所得到的結 果,這樣的結果,不管在哪一個憲法規範下,答案都一樣,以往波蘭團結工聯能夠打敗波 蘭共產黨,贏得選舉,波蘭共產黨也可以說是波蘭共產黨的憲法偉大,「也是在波蘭共產 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之下完成的」,類似這樣的現象在蘇聯、東歐的民主風潮都適用 ,原來他們的民主來臨就是各國共產黨有一個憲法,而與人民的奮鬥無關?這樣的話若傳 出去,絕對會被當笑話處理。  乙、中華民國憲法存在是事實,但它是不是民主奇蹟與經濟成就的動力原因呢?我想絕 大多數人都會說沒有關係。在馬英九他們緬懷的兩蔣時代,都是戒嚴時代,不是民主憲政 時代。那時的經濟成長也不是因為戒嚴,而是人民努力奮鬥的結果。  我們不可以將當時兩種同時進行的諸種現象,例如人民致力於經濟工作,民主運動的推 展及中華民國憲法存在等,聯繫在一起,然後大談中華民國憲法的重要性。不然我也可以 推論,好在有一個中國共產黨在那邊有壓力,使得台灣會產生民主與經濟奇蹟。這樣就變 成台灣有今日,應該要感謝中國要打台灣,否則台灣就不會有今日成就,這不是笑話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51.21
TryToBe:認真的好文 推220.134.226.147 12/28 18:06
sshsshssh:馬的文章內容好像"六年級生"上小學時讀 222.250.179.56 12/28 19:45
sshsshssh:的國編版社會課本 滿符合現在30歲以上未 222.250.179.56 12/28 19:45
sshsshssh:經思辨的白痴人的想法 認真和馬計較會被 222.250.179.56 12/28 19:46
sshsshssh:馬英九活活氣死 擺明裝天真、小白加無賴 222.250.179.56 12/28 19:47
manatee:你認真了 我看完笑笑又回去打電動了XD 203.73.201.24 12/28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