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yp001:這種回應法的確有馬氏風格140.116.253.121 07/25 07:43
羅大處長護航的嘴臉還真難看,
明明就是市府變更計畫,
卻不準人家打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ul/25/today-fo6.htm
環團指控:市府變更計畫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北投纜車BOT弊案,台北市長馬英九把責任推給中央。不過,揭發弊案的台灣蠻野心足
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昨天批評馬英九與馬團隊「無能又無恥」,她拿出相關文件指控,
提出變更計畫、增加研習住宿設施的正是台北市政府。她要求纜車工程全面停工,先做環
評,並撤銷建照許可。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昨天召開記者會,包括主婦聯盟、台灣環保聯盟、綠色陣線等環保
團體都到場為林子淩加油打氣。說到這幾天面臨的壓力,她還數度哽咽落淚。
林子淩說,雖然北市環保局在八十八年認定北投纜車工程未達環評標準,九十年環保署也
認為無須環評;但問題是,在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台北市政府提送給陽管處的「北投空
中纜車計畫報告書」中,加入了研習住宿、溫泉遊憩設施,並經內政部、行政院核定。
而前陽管處長蔡佰祿則是配合北市府,提出「陽明山國家公園第二次通盤檢討」,讓該公
園允許使用的範圍,增加研習住宿與溫泉遊憩設施。
林子淩拿出北市府九十四年四月的公開招標書,當中即有山上站的「團體生態研習住宿設
施」,並規劃一百八十三個房間,還參考北投春天酒店及陽明山中國麗緻飯店客房價格,
訂出房價為二千五百元。連儷山林提的設計規劃書也載明「有高水準的客房,並且在旅館
內設置精品街…,泡湯旅客可以享受美食,還有頂級日本懷石料理」。
林子淩出示業者與市府的契約書質疑,市政府代表人是馬英九,還蓋了市長官印,北市府
是整個BOT案的主辦單位,市府怎可能不知情?怎可能沒有責任?
她出示的這份契約書最後的日期空白,引起在場媒體關注,林子淩表示,她也對此感到奇
怪,並質疑日期空白是讓市府更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林子淩說,今年四月十二日,內政部召開審查作業疑義會議,根據會議紀錄,投資業者坦
承,「市政府要求纜車建設經營主要為交通運輸功能,經營財務無法平衡,而提供兩塊素
地供業者開發,一方面可提供休憩研習住宿需求,亦可彌補廠商經濟平衡。」
她表示,根據儷山林規劃書估計,從九十六年到一百二十六年,每年平均營業額為三億二
千五百餘萬元,但三十年的權利金卻只有兩億餘元,可見得當中涉及的利益相當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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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澄清:一切依法行政府變更計畫
〔記者陳曉宜/台北報導〕
北投纜車弊案爆發後,環保團體持續抨擊台北市政府在環境影響評估的把關上有問題。對
此,台北市政府在市長馬英九指示下,再度召開記者會做出三點澄清,一、北投纜車工程
部分,與纜車山上站的素地開發案是兩件事,外界不該將弊案模糊焦點;二、北投纜車本
身不必做環境影響評估部分一切合法;三、該案由市府各單位依法辦理,馬英九從頭到尾
未接觸該案。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羅智成表示,北纜案是一個「依法行政」的案子,馬英九沒必要接觸,
所以不該把這個案子的執法過程與馬英九扯在一起,把中央的弊案變成政治事件。
主辦單位北市工務局新工處副總工程司陳一成昨天出示內政部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二日
的公告指出,有關弊案最爭議的部分是,陽管處第二次通盤檢討後變更計畫內容,在北投
纜車的山上站新增「研習住宿」和「溫泉遊憩設施」,業者並據此取得陽管處核發的建照
,這部分與市府無關,也沒有環團所指在九十三年五月廿日就有該增列項目一事。
北市環保局長陳永仁表示,環保署已正式行文,指「研習住宿」和「溫泉遊憩設施」這兩
項設施必須進行環評,因此依法必須撤照。
陳一成表示,陽管處不只在山上站增列項目,在龍鳳谷站也增列了「溫泉遊憩設施」項目
,只是該站還未取得建照,因此未引發關注。
另外,在北投纜車本身的環評部分,陳一成說,民國八十七年至八十八年上半年確有編列
二千九百七十二萬八千元環評預算,八十七年時市府也確實執行了七百八十萬元的環境影
響評估說明,並經環保局在八十八年行文環保署認定,北投纜車在遊憩開發區十公頃以上
必須環評範圍之外,因此不必環評,所以就未再進行下一步的環境影響評估。
陳永仁表示,環評法在今年二月廿日進行第七次修正後,已增列「纜車」必須環評,因此
建議新工處再做一次環境調查報告。對此,羅智成表示,基於工程合約且不影響市民通車
權益下,目前暫時不會停工,但會針對環境調查報告一事再做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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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書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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