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tdeco (小惡魔)
看板proma
標題Re: [轉錄] 邁向正常的民主社會-紀念中華民國行憲 …
時間Wed Dec 28 17:43:14 2005
馬英九在中國時報發表「行憲58周年 邁向正常的民主社會」一文,看過後,我的結論是
:不忍卒讀。
但因該文很重要,且可以拆穿一些假面具,因此有人叫我忍耐看完,然後寫心得報告。
我覺得這個人對我真不好,那是一種精神上的虐待。不過,我還是做了,而且做深度分析
。目的就在為泛藍軍講話風格定調,連這麼重要的人物,寫的文章都是這種水準,其他就
不用說了。
如果你要我做簡單的描述,我可以說,基本上這是一篇政令宣導卻完全不顧及邏輯與史
實的文章,而且分析事情,標準不一。不顧及史實,就是說謊或謬誤;不顧及邏輯就是文
章狗屁不通;分析事情標準不一就是私心自用。
這樣的文章怎麼能成為在野黨首席黨主席的重要宣示文章呢?讓人對這一個黨主席的素
養不敢恭維。而一個學法律的博士寫出這樣不合法律知識的文章,我真的很懷疑他在台灣
的法學訓練到底是不是出了問題,他有關中華民國憲法及中華民國法律歷史的課程,他的
考試是怎樣過關的?
一 、馬英九說:「中華民國憲法是中國第一部經過民主程序制訂的憲法」
錯。難道袁世凱時期的國會議員不是民主選舉出來的嗎?當然是,那時的憲法也是合法
的,制憲的國會也是民主合法的。這種民主、合法的中華民國憲法若要否定,那等於否定
這一段歷史,也就否定孫中山的成就,同時,今年就不是民國94年,因為必須將這一部份
的歷史去掉。
國民黨強調的憲法,有關制訂過程的故事,各位可以看蔣勻田(前民社黨重要幹部)的
「中國近代史上的關鍵時刻」,透過這一本書,大家應該會瞭解國民黨是怎樣制訂憲法的
,同樣也知道所謂的中央民意代表,基本上是各黨派分贓產生,不是民主選舉出來的。
關於選舉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的內容,各位去國家圖書館,查閱博觀叢書第一集,他裡
面有對當時選舉的內容很生動的描述,這樣的過程算不算民主,觀閱者就自行判斷。
從憲法的性格來說,袁世凱的憲法基本上還是民主國家的憲法,國民黨的憲法就已經是
共產黨的憲法,從「國民大會」機關就可以看出他的蘇聯風格。這一個憲法當中會加上:
「第一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就是一個很明顯的
例子,民主國家的憲法不會將某人的思想、論點如此赤裸裸的寫在憲法裡面。各位如果去
閱讀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他們也是將毛澤東的名字寫入憲法。經由比較分析,
就知道台灣這一部中華民國憲法多麼的「共產黨」!
二 、馬英九說:「儘管半個多世紀以來,憲法施行僅限於台澎金馬地區,它的生命力
卻並未減弱。」
不完全正確。
甲、蔣中正在中國辭總統職,竟可以在台灣復職,在憲法上從無此規定,因而之後的行
憲,即令在戒嚴法下的行憲都是違法。
乙、依法,中華民國的中央民意代表應該在民國四十年左右任期屆滿,要先後解職。結
果他們利用非法的總統所下的命令,延長他們的任期,然後再選蔣中正繼續當總統,這種
相互以不合憲的方式處理不合憲的行為,比之國民黨所譴責的袁世凱所謂的總統世襲制更
加亂來。
丙、中華民國憲法從沒有在全中國實施。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怎樣施行?也是採取國民
黨要施行的部分施行,不要施行的部分不施行,哪裡是根據憲法施行。若根據憲法,不是
很早就應該要有省長選舉嗎?為何省縣自治條例在立法院躺那麼久?不就是兩蔣國民黨硬
是不讓他施行。一直到李登輝時代才讓他復活。
丁、施行四個月就被戒嚴法了,等到解嚴,他所統治的人民、土地都完全不一樣,這算
施行憲法嗎?
三 、馬英九說:「事實上,台灣人民已經證明,中國可以實施民主,也可以實行憲政
。」
錯。理由如下:
甲、當馬英九讓中國的五星旗在台灣的國際比賽中飄揚,就證明五星旗下的國家和他所
屬的國家,並不是同一個國家。對方叫中國,台灣叫甚麼國家?我們不清楚馬英九的稱謂
,但就算中國,那個中國與這個中國是不同的國家,不然就犯了相同名詞指涉不同事物的
邏輯矛盾。
乙、台灣人民能施行民主,並不能推論中國也可以。就像同是希臘人,雅典可以民主,
卻不能推論斯巴達也可以民主。
丙、台灣的歷史發展途徑與中國從來就不一樣,台灣在荷蘭時代、明鄭、清代等,都被
定義為移民社會,與傳統中國社會是不一樣,這種不一樣的社會條件當然會出現不相同的
社會演變。
丁、台灣在日本之後,更走向一條與中國截然不同的路,他強調法治、近代化、西方文
明。用這樣的台灣來推論中國,就像以日本、韓國、越南的發展途徑來推論中國一樣,根
本牛頭不對馬嘴。
四 、馬英九說:「我們在台灣施行五十多年的憲法條文,並不是空洞的文字,而是整
個社會在實踐中的累積,是有機生活的結晶。」
這段話的錯謬在於:
甲、重點是「台灣」,不是中國,要不要或能不能推展到中國,必須再研議。
乙、台灣所施行的憲法在全世界也不一樣。台灣真正推動憲法,只有1992年之後才算,
之前的中央民意代表機構根本不合法,國民的憲法權利也相當強烈被限縮,因此,台灣的
憲政歷史僅有十三年。
丙、在邏輯上,我們不能從「台灣施行憲法」,就推論中國可以施行憲法,除非你能證
明這兩個社會是相同的。但社會科學家、歷史學都指出,共產社會與資本主義社會基本上
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社會,我們不能從「A」可以怎樣,推論「B」可以怎樣。
丁、再者,中國的領土之大、人口之雜,絕不是台灣可以相比擬的,台灣的國家型態是
海洋型、商業國家,但中國絕不是海洋型,更不是商業國家,兩者經驗怎麼能說相同呢?
五 、因此,馬英九這一段話:「二○○四年總統大選前,民進黨即提出制定全新憲法
的主張,他們在群眾集會中反覆鼓吹兩個觀點:一、現行憲法在大陸制定,從未獲得台灣
人民同意,已不適合台灣。二、制定新憲可以一次性去除現有憲法不適用於台灣的缺失,
是『畢其功於一役』。」等於告訴世人,民進黨的論點是成立的。
六 、馬英九說:「一九四七年元旦,國民大會在南京公布中華民國憲法,十二月二十
五日施行。當時代表台灣省參加制憲的國民大會代表,有李萬居、郭耀廷、連震東、張七
郎、黃國書、謝娥等十八位前輩,隨後根據憲法選出的台灣省行憲國大代表則有余登發、
吳三連、連震東、楊金虎、謝掙強、蘇紹文、張吉甫、洪火煉、謝文程、楊郭杏等廿七位
前輩。他們在一九四八年前往南京開會,選出第一屆正副總統。這些在台灣選出的前輩開
啟了光復後台灣民主政治的先河,其中許多人還是當年黨外乃至民進黨的前輩。請問民進
黨:他們何以不能代表台灣人民?事實上,當時台灣省行憲國代的人數,在全中國各省市
中居於中間的位置,多過幅員遠大於台灣的東北及內蒙諸省。在中華民國憲法的制定和施
行上,台灣前輩付出心力,表現傑出。」
甲、參與只表示有參加,更何況後來的發展,憲法根本沒有實踐,也就是說參與者的努
力等於零,那參與有意義嗎?
乙、台灣的人口當時僅六百萬,卻「當時台灣省行憲國代的人數,在全中國各省市中居
於中間的位置,多過幅員遠大於台灣的東北及內蒙諸省」是否當時產生的國大代表所規定
的名額,根本是亂來。依憲法,每一個縣市(省轄市)選一位,那麼,中國的東北有一大
堆省份的縣市數量遠遠超過台灣,結果台灣的國大代表人數會超過他們,可以想見那樣的
選舉是違憲的。
七 、馬英九說:「更重要的是,一九四九年後,整部憲法就是在台灣實踐的,它不僅
建立了基本的政治秩序,也體現了社會和文化價值體系。經濟上,政府制定了各種促進工
商、文教發展的法令,不僅大幅提高人民生活水準,也有效控制了貧富的差距。台灣的經
濟奇蹟及科技發展策略成為全球經濟學者重要的研究範例。政治上,受到國共內戰擴大的
衝擊,一九四八年國民大會依修憲程序,制定了『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凍結了憲法
上諸多民主權利,並調整了中央機構。」
這一段話是矛盾的:
甲、既然「受到國共內戰擴大的衝擊,一九四八年國民大會依修憲程序,制定了「動員
勘亂時期臨時條款」,凍結了憲法上諸多民主權利,並調整了中央機構。」也就是說,憲
法並沒有在台灣實踐,既然如此,怎麼會是「一九四九年後,整部憲法就是在台灣實踐的
,它不僅建立了基本的政治秩序,也體現了社會和文化價值體系」?
乙、同時,「經濟上,政府制定了各種促進工商、文教發展的法令,不僅大幅提高人民
生活水準,也有效控制了貧富的差距。台灣的經濟奇蹟及科技發展策略成為全球經濟學者
重要的研究範例。」馬英九企圖硬生生地把經濟發展與憲法掛勾在一起,而且是把「中華
民國憲法」與「台灣經濟」建立必然的因果關係,請問,台灣的經濟成就若是跟「中華民
國憲法」有關,那麼,韓國沒有「中華民國憲法」,他的成就怎麼會那麼輝煌?進一步說
,既然韓國的憲法可以讓韓國經濟變的好,則推論出:不一定要中國憲法,經濟也會好,
社會也會有長足進步,請問台灣一定要中國憲法嗎?
八 、馬英九說:「一九四九年政府遷台後,甚至又實質上延長了總統及三種中央民意
代表的任期,再加上台澎金馬實施戒嚴,使當時的憲政,偏離了民主常態。」
「實質上延長了總統及三種中央民意代表的任期」,這句話錯誤。三種中央民意代表的
任期延長,不僅違法、違憲,也違反法律常規,我們有足夠的理由說,這一個憲法至此死
亡。因此,依此法出現的政治現象或許跟民主有關,但和行憲無關。
九 、馬英九說:「儘管如此,定期的地方選舉則從一九五○年開始舉行,在縣市議員
、縣市長、省議員的選舉中訓練出大批的政治人才,也初步建立了人民的參政文化。」
這句話若成立,那麼,中國現在推動的鄉鎮級選舉,也是「選舉中訓練出大批的政治人
才,也初步建立了人民的參政文化」,是不是說,中國人還真的要感謝中國共產黨的寬宏
大量?如果我講的話很荒謬,那馬英九這一段話就是笑話。
十 、馬英九說:「一九六九年開始舉行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逐步擴大到一九九一
年國會全面改選。至於反對運動,從《自由中國》到黨外雜誌到民進黨成立之初,儘管不
斷遭到當局打壓,但其政治主張基本上仍是『回歸憲法』而非『制定新憲』。」
這段話絕對是天大笑話。
甲、蔣中正死時還被尊稱「民主的長城」、「憲政之父」,你如果對這樣的尊稱覺得好
玩,你就應該要對「但其政治主張基本上仍是『回歸憲法』而非『制定新憲』」的說法覺
得好笑。在蔣家專制統治時代,殺照殺,砍照砍,關照關,國民黨做的都不算,他講的就
是對的?
乙、在分析政治上,實際運作優於政治人物的口頭宣稱,畢竟很多人會講美麗的話語,
卻不一定會做他講的話,這是一個很基本的常識,想不到馬英九卻視政治人物的宣稱優於
他的作為,這不是笑話嗎?
十一 、馬英九說:「一九八○年代末期,台灣內外局勢急速變化,政治民主化快速前
進,一九八七年解除台澎地區長達卅八年的戒嚴,並開放大陸探親,一九八八年解除報禁
,一九八九年解除黨禁,從一九九一年四月廢除『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起,朝野政黨
代表開始了七次修憲的歷程,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決定了國會全面改選及總統由人民直選
;換言之,台灣民主化的奮鬥歷程,亦即台灣的民主奇蹟跟經濟成就一般,也是在中華民
國憲法架構之下完成的。」
這段話說的可真無恥透了:
甲、台灣的民主從來不是因為憲法施行的結果,而是民主人士的堅持與奮鬥所得到的結
果,這樣的結果,不管在哪一個憲法規範下,答案都一樣,以往波蘭團結工聯能夠打敗波
蘭共產黨,贏得選舉,波蘭共產黨也可以說是波蘭共產黨的憲法偉大,「也是在波蘭共產
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之下完成的」,類似這樣的現象在蘇聯、東歐的民主風潮都適用
,原來他們的民主來臨就是各國共產黨有一個憲法,而與人民的奮鬥無關?這樣的話若傳
出去,絕對會被當笑話處理。
乙、中華民國憲法存在是事實,但它是不是民主奇蹟與經濟成就的動力原因呢?我想絕
大多數人都會說沒有關係。在馬英九他們緬懷的兩蔣時代,都是戒嚴時代,不是民主憲政
時代。那時的經濟成長也不是因為戒嚴,而是人民努力奮鬥的結果。
我們不可以將當時兩種同時進行的諸種現象,例如人民致力於經濟工作,民主運動的推
展及中華民國憲法存在等,聯繫在一起,然後大談中華民國憲法的重要性。不然我也可以
推論,好在有一個中國共產黨在那邊有壓力,使得台灣會產生民主與經濟奇蹟。這樣就變
成台灣有今日,應該要感謝中國要打台灣,否則台灣就不會有今日成就,這不是笑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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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ryToBe:認真的好文 推220.134.226.147 12/28 18:06
推 sshsshssh:馬的文章內容好像"六年級生"上小學時讀 222.250.179.56 12/28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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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shsshssh:經思辨的白痴人的想法 認真和馬計較會被 222.250.179.56 12/28 19:46
→ sshsshssh:馬英九活活氣死 擺明裝天真、小白加無賴 222.250.179.56 12/28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