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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xidk (search)》之銘言: : ※ 引述《Teacher666 (Teacher666)》之銘言: : : 我去過台北市政府幾次,也是在這段期間內去的. : 我去過台北市政府幾次,是因為發生這件事情才去的 : : 那裡不可能聞得到,也許狗可以聞得到,不過也得有人跟杜立德醫生一樣厲害, : : 聽得懂狗話才行. : 事實上在現場是聞得到的,事發過後鑑識人員在場勘驗時,我在後門一樓等, : 就聞得到一點味道,(我自認嗅覺是很鈍的人),而且三樓在旁協助的葬儀社 : 工作人員還有一名趴在陽台上頻頻作嘔,死者遺骸腐臭味明顯,可見一斑。 : 連屍體垂降而下,用屍袋包裹著,都還是有些許的味道。 那是因為屍體被翻動了,所以味道才會散開. 就像我家附近的樹林裡面,最近有人發現一條流浪犬的屍體,如果不是有人找到, 一般人根本不會注意到有什麼異味.但被找到之後,知道並且經過的人,都會覺得 那條死狗留下怪味在那裡. 怪味也在死狗被移走掩埋之時才散開來,可是距離我家根本不到一百公尺,沒人發 現並且處理前,沒人注意到那裡有死狗. (不過也有可能是該森林裡面本來就有不少腐蝕物的味道,蓋過去了.就像是市政府 附近百味雜陳,都是汽車廢氣,我這個鄉下人聞到的只有這個.) : : 識人不明其實算小事,因為老爸未必都能了解兒子,若是屬下不出包,長官如何知道 : : 屬下能力不足?但最好能好好看著,如果相關單位居然在今年的考績上都是甲等的 : : 話,那麼"賞罰不明"比"識人不明"更嚴重萬倍. : 更讚的問題在於,市政府駐警某種程度上來說並非"正規警務人員" : 也就是說並非由警大、警專訓練出來的警察人員。 : 大部分是由"市政府"招考的。少部分由北市保安警察大隊支援市府門禁安全。 : 我也不瞭解的是:這批駐警的銓敘獎懲待遇是否等同一般警員。 : 這批駐警的專業訓練要求是否等同一般警員 : 這批駐警的歸屬責任管轄是否等同一般警員 : 也就是說, : 在主管單位到底是不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都尚待釐清下? : 怎麼可能會有官在第一時間跳出來頂缸背黑鍋,讓一般民眾認為: : 「歐!發生這麼離譜的事情,原來就是你們這部門無能!」。等懲處名單 : 或代表人物致歉發發聲明再說吧!不了了之的可能性也很大。 : 至於藍綠民代在那邊歹戲拖棚就免了。就事論事一點不行嗎? 所以啦,我們也都是就事論事嘛,因此我才說"相關單位". 如果相關單位居然會讓本年考績甲等,那麼最該檢討的是藍綠民代. : 起碼可以確定,現在民眾進入市府洽公,可以直上頂樓的可能性應該很低。 : (有沒有熱心網友要試試看的)再不改天又飛個人下來,又有大官要倒楣了。 一般網友現在可能沒辦法這樣做,倒是要擔心記者亂闖之後,然後亂說話. (廢話,他們身上有記者證,本來就能躲開許多質疑.如果他們真的這樣做, 那就是作秀.) 而且一般網友如果要實驗的話,請記得隨身帶個DV,到時候若闖關成功的話, 也該留個紀錄,不然只是說"我後來怎樣怎樣",這是不能作準地. : 另外,一般非自然死亡都必須先封鎖現場,通知家屬關係人到場認屍確定死者身份 : ,然後通報檢察官法醫勘驗確定死因。或是家屬關係人認屍確定死者身份, : 再將遺體移至醫院太平間或是殯儀館留待法醫相驗 : 值得小小唸一下的的是:檢警在家屬到場前已完成勘驗採證移至屍體的動作。 : 當然程序權宜亦無不可,從事發到移至短短幾個鐘頭完成。可真是精實哪! : 不過那也是人家家屬好說話。 : 一般夜間墜樓或是自殺陳屍,經報驗程序檢察官隔天早上到就算不錯了。 : 這麼迅捷的處理速度真是僅見。 關於鑑識方面這點,的確該檢討檢討.不過這並不是"一般非自然死亡事件", 屍體也不見的一定要非留在現場等人認領不可,何況時間已經過了那麼久,除 了屍體之外,早已沒有其他證物留下來.所以拍些現場照片,再把屍體從去驗屍, 這應該並沒有什麼程序上的不對. : 起碼,就這件事情來看,我覺得駐警難辭其咎。 : 陳屍半年沒發現事小。要是恐怖份子在大樓某處囤了半年的軍火炸藥 : (炸藥武器又不會臭,也不會腐爛,窗戶平常也沒人去開來看看) : 官方這種說詞,誰接受呢?? 我可以接受,因為只要是官,無論紅橙黃綠藍靛紫,都是豬八戒的法號----悟(無)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9.15
neuroforbes:動物屍體一定都會臭 並不是搬動才臭 218.163.130.73 06/03 18:14
neuroforbes:不信可放隻死老鼠在門外試驗看看 218.163.130.73 06/03 18:17
biasia:推樓上 不然把屍體砌在牆裡就好啦 211.74.14.235 06/04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