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tmax (new age)
看板proma
標題Re: 女子陳屍逾半年 北市府安管不設防?
時間Sat Jun 3 12:27:11 2006
※ 引述《Teacher666 (Teacher666)》之銘言:
: ※ 引述《taxidk (search)》之銘言:
: : 我去過台北市政府幾次,是因為發生這件事情才去的
: : 事實上在現場是聞得到的,事發過後鑑識人員在場勘驗時,我在後門一樓等,
: : 就聞得到一點味道,(我自認嗅覺是很鈍的人),而且三樓在旁協助的葬儀社
: : 工作人員還有一名趴在陽台上頻頻作嘔,死者遺骸腐臭味明顯,可見一斑。
: : 連屍體垂降而下,用屍袋包裹著,都還是有些許的味道。
: 那是因為屍體被翻動了,所以味道才會散開.
: 就像我家附近的樹林裡面,最近有人發現一條流浪犬的屍體,如果不是有人找到,
: 一般人根本不會注意到有什麼異味.但被找到之後,知道並且經過的人,都會覺得
: 那條死狗留下怪味在那裡.
: 怪味也在死狗被移走掩埋之時才散開來,可是距離我家根本不到一百公尺,沒人發
: 現並且處理前,沒人注意到那裡有死狗.
: (不過也有可能是該森林裡面本來就有不少腐蝕物的味道,蓋過去了.就像是市政府
: 附近百味雜陳,都是汽車廢氣,我這個鄉下人聞到的只有這個.)
: : 更讚的問題在於,市政府駐警某種程度上來說並非"正規警務人員"
: : 也就是說並非由警大、警專訓練出來的警察人員。
: : 大部分是由"市政府"招考的。少部分由北市保安警察大隊支援市府門禁安全。
: : 我也不瞭解的是:這批駐警的銓敘獎懲待遇是否等同一般警員。
: : 這批駐警的專業訓練要求是否等同一般警員
: : 這批駐警的歸屬責任管轄是否等同一般警員
: : 也就是說,
: : 在主管單位到底是不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都尚待釐清下?
: : 怎麼可能會有官在第一時間跳出來頂缸背黑鍋,讓一般民眾認為:
: : 「歐!發生這麼離譜的事情,原來就是你們這部門無能!」。等懲處名單
: : 或代表人物致歉發發聲明再說吧!不了了之的可能性也很大。
: : 至於藍綠民代在那邊歹戲拖棚就免了。就事論事一點不行嗎?
: 所以啦,我們也都是就事論事嘛,因此我才說"相關單位".
: 如果相關單位居然會讓本年考績甲等,那麼最該檢討的是藍綠民代.
但問題就在於,如果媒體不追這件事的話,
相關單位主動出來「認錯」的機會是很小的。
所以民代作秀雖然讓人厭煩,但某種程度上,
也是逼市府作個清查。
然後,如果有你說的那種「考績甲等」的事發生,
打成績的市府仍應負最大的責任,其次才是應監督未監督的民代。
: : 起碼,就這件事情來看,我覺得駐警難辭其咎。
: : 陳屍半年沒發現事小。要是恐怖份子在大樓某處囤了半年的軍火炸藥
: : (炸藥武器又不會臭,也不會腐爛,窗戶平常也沒人去開來看看)
: : 官方這種說詞,誰接受呢??
: 我可以接受,因為只要是官,無論紅橙黃綠藍靛紫,都是豬八戒的法號----悟(無)能.
居高位者,無能就是一種過錯。
我不能接受這種事,因為我不希望自己或是別人哪天到東區被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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