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uwang (嘴炮王)
看板ma19
標題特支費自肥的命令是馬九下
時間Sun Sep 10 21:46:22 2006
※ [本文轉錄自 politics 看板]
作者: pouwang (嘴炮王) 看板: politics
標題: 特支費自肥的命令是馬九下
時間: Sun Sep 10 21:44:38 2006
當小偷被抓,馬九心虛,連連說謊表
7月28日馬英九說:「特支費全都用在公務支出。」
8月2日馬英九改口說:「特支費全都用在公益用途。」
8月13日接受李四端專訪則又改口說:「市府員工都加班到很晚,加班費報得不夠,所以他拿去犒賞員工。」
9月6日台北市長馬英九又改口說了:
特支費放口袋這件事,他是照陳市長模式,而且全台灣3000位機關首長都這樣做呀
再看看,說了[全都用在公務支出],[全都用在公益用途],[拿去犒賞員工],到最後改[成特支費放口袋]這件事,他是[照陳市長模式]
哈哈,馬小偷要準備坐牢吃免費飯啦!!
馬九如果不去作牢,這世界就沒有貪污這條啦~
這個特支費自肥的命令是馬九下的,陳市長時代沒有這個不需據領,就直接
整筆匯入自己戶頭的貪污模式
馬九賴說是照陳市長模式,已被揭穿,直接匯入私囊是他自己下的指式,
真是吃相太難看啦
瞧~馬小偷最後一個謊是他偷錢是照陳市長模式,又穿幫啦,偷錢令是他自己在上任五個月後下的,原來是馬市長模式
哈哈
〔記者陳詩婷/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謝欣霓昨天表示,馬英九宣稱特支費匯入他個人帳戶是依照「台北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辦理,陳水扁總統過去擔任市長時也是如此,但據查證,該規定卻是在馬英九上任市長五個月後才頒布,證明馬英九公然說謊。
謝欣霓指出,陳總統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市長特別費憑領據支領現金,從未直接匯入個人薪資帳戶。馬英九繼任市長後,卻在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日頒布「台北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做出修正,將原由市長領據列報的一半首長特支費,直接匯入市長薪資帳戶,明顯觸犯刑法的圖利罪。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也強調,馬英九不但頒布圖利自己的行政命令,還公然說謊,宣稱其他首長任內也將特別費匯入私人帳戶,這種人應立即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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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uwang:本文己由獨盟先轉寄30萬封才來此貼^^ 220.142.11.103 09/10 21:45
→ pouwang:藍狗版主砍也沒有用哈.. 220.142.11.103 09/10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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