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yo112 (Just give me a ch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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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健保欠款 健保局再槓上北市府
時間Mon Sep 18 00:05:28 2006
欠錢該還錢囉...
健保欠款 健保局再槓上北市府
2006-09-16 02:55/張國仁/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依據去年十月四日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自行以行政轄區內居民數計算應繳給
健保局的健保補助欠款,迄今年六月底止,只剩二五九六萬餘元,這筆金額已經馬英九市
長同意,將在最近一周內撥付。屆時,台北市政府就沒有再欠健保局健保補助款了。
不過健保局昨天表示,單方面的認定,無法解決紛爭,健保局對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已
經提出再審之訴,此一爭議將待法院作最後定奪。
台北市法規會主委陳清秀表示,遵照法院的確定判決,北市府以轄區居民數計算健保欠款
金額,從八十八年六月迄今年六月,為一六七億五一二八萬餘元,而北市已繳納為一六七
億二五三二萬餘元,尚欠二五九六多萬元,這部分馬英九市長已同意在一周內撥付。
至於勞保欠款金額部分,陳清秀表示,從八十八年六月到今年三月為一一七億餘元,北市
府已繳一一○億餘元,尚欠六億八一五九萬餘元,北市府勞工局長已簽報市長同意,近期
內將儘速撥付。
健保局副總李丞華指出,法院該項判決僅是撤銷八十八年到九十一年部分,不是涵蓋其他
所有年度的健保欠稅。該判決雖是最高行政法院確定判決,但健保局已提出再審之訴。在
法院沒有作成「共同見解」的終局判決前,單方面的認定,無助於解決紛爭。健保局一方
面繼續打訴訟,一方面仍將繼續與北市府進行協商。
去年十月四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台北市政府負擔行政轄區外居民健保補助款部分;
另須就設籍在台北市的居民或雖未設籍但有居住事實的部分的計算基準,健保局應與台北
市政府協商後另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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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ommel1:欠錢?...法院可不這麼認為.... 218.166.147.61 09/18 06:10
推 rommel1:高雄也有欠 怎麼不見中央追討? 218.166.147.61 09/18 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