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美國式的總統選舉制度,似乎應用在我們國家,
對於長期的發展比較好.
最好依照各縣市人口土地,
生產值來決定一個縣市所擁有的票數..
選舉範圍只限於各縣市,
如果這各縣市投給A的人多,
這縣市所代表的票全部給A.
這樣比較不會引起全國的對立,不安.
這會有很多好處的,
對於成本也可以節省.
而且比較可以顧及到質量問題..
如果說台灣省台東縣人雖少,
但票可以相對給多.
福建省各縣市人也雖少,但位址重要而票也相對給多..
由此來平衡一人一票所帶來質的問題..
買票的問題也可以減少,除非他買超過半縣市,否則沒用.
總之,這種制度,似乎更能有效反映民意結構,
提昇民意品質,平衡差距,減少成本,
緩和對立衝突,帶來更安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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