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eveYoung (史提夫楊)》之銘言:
: 很明顯的,現在國民黨佔大多數的國會,把行政院當作他們的白手套,
: 讓民進黨的政府執行國民黨的政策。
: 就責任政治的來看,這是一種最差的結果了。
: 如果勞工兩週工作44小時,造成產業競爭力低落,
: 你覺得這個政策是代表行政權的扁唐不對,
: 還是立法權的國會不對呢?
: (你可能直觀判斷是立法機關的錯,但是難道行政機關對政策沒有半點責任嗎?)
: 我想,這是我們憲法造成的結果,今天在台灣,總統不能解散國會,
: 但是總統也不像美國一般,在立法上有否決權。
: 這樣的政府,你還能期望他執行時麼樣負責任的政策呢?
: 這是憲法要改的第一步。
: 那就是賦予我們總統有解散立法機構的權力,或者是否決權。
: 而這個,算是修憲的第一步吧。
立法院雖然通過了一項有爭議的政策
但行政院可以提復議案啊
如果立法院還是通過 總統就可以解散國會
不過現在的行政部門只怕沒種幹這件事吧
因為如果真的解散國會重選 可能又要花一大筆錢
對民進黨也沒好處
而且以後在立法院會更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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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為什麼我沒有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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