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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zrgirl (還我一片天...)》之銘言: : 邦聯(confederation) : 透過將權力授與加盟國,而建立的體制... : 屬地方分權制形式較強的政治聯盟 : 此聯邦制普遍運用在跨府主義(intergovernmentism) : 例如 NATO UN OAU ....等等 : 但是邦聯用在民族主義國家的例證很少... : 美國在建國之初用過此體制...大陸議會1774-1781 時採用過 : 現在則是1991瓦解後的獨立國協 CIS : 不過它並沒有一個行政的權威當局...因此成立後流於一個辯論與仲裁的偶然集會場所 : 缺少有效率的中央政府 行政體系鬆散 是邦聯的缺點 基於以上理論... 若兩岸採取邦聯制.並沒有辦法解決.目前兩岸一國兩制的問題 則一國是指哪一國.是定義層面上的困難 而在技術面來說.. 如何解決邦聯制的缺點問題.更是一大考驗... 因此採取此一制度有其困難性 : 聯邦 : 聯邦政體被全世界三分之一以上的國家使用...結構上並非全然相同 : 但是..每個層級政府的特徵 都在主權由中央與地方共享 : 這確保了沒有任何層級政府的權利可以侵蝕其他政府的權利 : 就權力在中央與地方的層面來看 : 它是屬於邦聯制與單一制之間 : 聯邦制大多是建立於全國統一與地方分歧兩者之間的妥協 : 以及在有效率的中央權力與牽制或限制此一權力 兩種需求之間的調和 : EX.美國 巴西 巴基斯坦 墨西哥 瑞典 奈及利雅 加拿大...等等 而針對聯邦制 如果要加諸於台灣和大陸之間 我們可以由ANDREW HEYWOOD 的政治學一書中所提及 聯邦制的特徵 加以分析 1.自主性相當高的兩種層級的政府 所謂的層級 指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有互不侵犯的權力 但是...誰當地方?誰當中央?問題有待解決.. 2.成文憲法 每個層級的政府的職權與權力定義 都需依照 單一或成文憲法約束 但是 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工程.. 從制定這套憲法 到 修改這套憲法 所要先產生的議員... 如何產生...都將是很困難的問題 3.憲法的裁決者 憲法條文由最高法院解釋...仲裁各層級政府的糾紛... 為解決各層級政府的管轄範圍 由司法部門 涉入政策制定過程... 4.連鎖性制度 為了促進聯邦與州層級政府的合作與了解 各地方政府必須賦予在中央的政策制定過程中,擁有發言權.這通常 由兩院制國會來達成.第二院或是上議院的設計是來代表州的利益 根據以上四點.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要真的採用聯邦制度 則我們還是必須回到要先調和兩岸之間的立場這一步驟開始 也就是說聯邦要在達成共識的前提下... 找出一個雙方都同意的方向..才成施行 若未能達成共識..則面對聯邦制的特徵.就會產生許多問題 況且就目前的情勢來說..我們並沒有達成所謂的共識.. 也就是說還不到 採行聯邦制的階段... 就算聯邦制度是個可行的方案.也有施行上的困難 何況根據聯邦的形成原因來看....兩岸基本上並沒有那種可以形成聯邦的跡象 SO.... 以上是個人論點...請大家多多包含... ^_^ -- 道家說...當人用禮義廉恥來規範人民時... 正是道德下滑的開始... 同理可證... 當一個人高喊民主... 其實就是民主下滑的開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sj10-71.dialup.seed.ne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