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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 是台灣獨立的簡稱 拙文之前曾論及過台獨的多種層次 今日嘗試以另一角度分析之 假如 我們可以接受 台獨是一種運動 而且更重要的 這仍然是個「活的」 也就是持續在進行的運動 邏輯上 我們可以這樣說 台獨是尚未成功的 此處就遇上之前拙文的核心 究竟 怎樣才算台獨成功 不過本文不打算討論這個問題 作為一種運動 或者 如一種流行的看法 將台獨視為一種使命或信仰 這種觀點如果是成立的話 不禁讓人想問個問題:對於非信仰者 他該如何自處 我這裡想到的問題是個政教合一與政教分立的問題 有部分台獨主義者將台獨視為信仰 這樣做有個好處 因為是信仰 所以人們必須要尊重 就好像佛教徒、天主教徒、基督教徒、回教徒和道教徒彼此尊重一樣 我雖然不贊成你的宗教 但是我也不會因為彼此信仰不同而詆毀甚至毀滅你 大家還是可以相安無事 你不是台獨的信仰者 你也不能反對人們持有這種信仰的權利 這種觀念其實有點糢糊台獨做為一種政治主張的公共性格 做為一種信仰 宗教其實「可以是」與他人無涉的 但是政治主張卻沒有這種空間 對於不支持這種信仰的人而言 台獨所帶來的政治後果 卻是要全體承擔的 所以我很反對將台獨視為一種信仰 細緻的來區分 或許應該說 我不反對作為公民的我們將台獨視為信仰 可是我極端不能接受執政黨或政府當局將台獨視為運動或信仰 信仰可以無需進入公共場域加以辯護 但是政策不行 如果我的分析尚算合理 那就不得不問 做為一種政綱或政策 政府究竟要如何踏實的實踐台獨 並且又是如何解決邁向台獨的道路上所將預見的種種問題 這是誠心誠意要台獨建國的政府不可迴避的問題 既然台獨不是信仰 她就該接受輿論的挑戰 也就是說 正是因為我很認真的看待這個政策可能被實踐 所以我一點也不想只是尊重她 而是要毫無保留的反對她 對抗她 直到政府說服我為止 所以 如果你真的也希望台獨早日實踐 就請大家一起嚴厲的來檢視政府的所作所為 而不是逆來順受 放任總統亂講話 以放空氣試探為名 粗魯的浪費我們在外交與國際政治上的信用 否則 台獨將不是失敗於她的反對者 而是那位靠這個主張獲利最大的偽信仰者 -- 婚姻是自由的? 那跟沒有結婚有什麼不一樣? 婚姻若是枷鎖 那枷鎖並非配偶所為你帶上的, 是你自己在承諾的時候選擇背負的。 Iriss@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35.236
gdgy:我國目前國號叫中華民國 獨立於任何國家之外 這可以接受嗎? 02/04 21:03
Railing:但是中華民國憲法... 把別國包括進來了 02/06 17:35
ShengX:而且外界不承認以"中華民國"為國號的台灣 懂嗎? 02/09 17:01
gdgy:所以外國人來我國 也不承認"中華民國"發的簽證? 02/11 01:59
gdgy:來我國消費 也不承認以"中華民國"為國號的鈔票? 02/11 02:00
herrowui:外國人不看台灣的媒體與BBS 所以對錢沒那種認知 02/11 12:43
herrowui:所以不要同理可證!! 02/11 12:44
gdgy:所以呢?他們都不承認中華民國的簽證和鈔票? 02/11 15:27
gdgy:我如果不看台灣的媒體與BBS 中華民國的鈔票我也可不承認囉? 02/11 15:27
herrowui:如果此種錢幣可在該國流通 對外國人而言沒有承認與否 02/22 00:04
herrowui:的問題 對它們而言承認與否根本不是他們在乎的!! 02/22 00:10
> -------------------------------------------------------------------------- < 作者: SteveYoung (史提夫樣) 看板: NEW_ROC 標題: Re: 台獨是什麼 時間: Tue Feb 14 16:05:52 2006
gdgy:我國目前國號叫中華民國 獨立於任何國家之外 這可以接受嗎?
Railing:但是中華民國憲法... 把別國包括進來了
ShengX:而且外界不承認以"中華民國"為國號的台灣 懂嗎?
拙文之主旨 實在討論當權者不適宜以信仰之名義來捍衛台獨 然而從各位先進之回應 似乎大家讀出了些不同的意義 而這些回應 既有趣 更有深刻之意義 「我國目前國號叫中華民國」 這句話的我國 不就是中華民國嗎 中華民國叫中華民國 其實只是個同意反覆罷了 或許有人會說(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也是類似的說法) 我國是台灣 這種說法其實只是個文字遊戲 一個國家的國名不就是憲法中規定的那個嗎 中華民國憲法把別國包括進來了 也就說 法律規定與政治現實有距離 或是改變憲法 或是改變現狀 可以脫離這種(主權與治權)不一致 但是在兩者都沒改變之前呢 當我們說「中華民國憲法把別國包括進來了」時 這個「別國」是怎麼定義出來的呢 我的疑問是 我們在判斷「我國」和「別國」之別時 依據的難道不是憲法嗎 如果不是 那會是什麼 各說各話的自由心證嗎 當某些獨派人士在推動制憲正名之時 其實恰恰是說明了 依據現行憲法 部分人士所稱的「別國」 正是「我國」 「外界不承認以"中華民國"為國號的台灣」 這是個核心議題 因為討論到外界承認的問題 比起第一種看法而言是個大進步 也就是說 世界承不承認實為重點 你不喜歡中華民國 所以你覺得可以叫這個國家「台灣」 那如果世界其他的國家喜歡稱我們為「中國的一部分」 可不可以呢 或許有人會說不可以 因為自己愛怎麼稱自己的國家是國民的自由 外人不得置喙 也不能將我們劃分到別國的管轄 問題是 那別人為何要聽你的 你說你叫台灣 別人就要接受世界上有個兩個名字的國家 如果是這樣 那外界承不承認有何妨呢 反正都是自己說了算 深刻的思考正名和制憲 我認為是所謂獨派人士應該做的首要任務 而不是用類似「借殼上市」的理論魚目混珠 就是因為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叫台灣 才有正名制憲的必要 否則正名制憲就是惡搞胡鬧 然而這只是第一步 正名制憲後 還要爭取全球認同 才是重點 不是自己說「我的國家叫台灣,只是她現在的名字是中華民國」 這種論述 既沒根據 更沒意義 然而一旦將標準提升至世界認同之時 台獨可行性之問題才真正被突顯出來 一個真正的獨派需要回答的是 怎麼做 才能爭取世界支持 不思考到這一步 台獨永遠也不會脫離只是自己喊好玩的窘境 也就永遠得不到人們對他真誠的尊敬 -- 婚姻是自由的? 那跟沒有結婚有什麼不一樣? 婚姻若是枷鎖 那枷鎖並非配偶所為你帶上的, 是你自己在承諾的時候選擇背負的。 Iriss@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