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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eveYoung (史提夫楊)》之銘言: : 我想講的是說:用人權議題來當外交工具是不妥的。 : 這只是想把制裁加上一個看似道德的一元價值罷了。 其實我也同意這樣的說法 如果 我是說如果 大家對人權沒有疑義的話 聯合國也希望世界各國能維護基本人權 對於人權不彰的國家所該施予的不是懲罰 而應該是建設與輔導 (我是說應該 不是說真的會) 我認為在不相關的方面(如貿易)做制裁是沒有效果的 甚至是一種建立仇恨的反效果 我原來寫那篇文章的意思並不在於肯定美國的手段 而在於否定中共的反應 那是一種減輕國內壓力的舉動 但不是一種上進的態度 其實我也知道寫這篇文章對中國沒有什麼影響 能看到的其實不過常來這些版的十幾二十個人 只是借物起興 借題舒懷而已 實際上起不了什麼作用 中共的憲法裡也有自由民主平等的精神 (可以找China版的精華區) 網路的限制也很合理 以下九種東西不能放在網路上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但是仔細一看 能講的其實不多 批評了政府 是不是損害了國家的榮譽? 為台灣講句話 是不是破壞國家統一? 想了解法輪功 中共的中央電視台網站上就有"揭批邪教法輪功"的連結 ... 陳獨秀說 "言論若是不自由 言論若是沒有違背法律的自由 那便只能保守現在的文明 現在的法律 絕不能創造比現在更好的文明 比現在更好的法律" 中共 1982 版憲法37條 規定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查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 並由公安機關執行 不受逮補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禁止非法搜索公民的身體" 定得好不好 看起來滿好的 但是人民沒有要求法院審查逮捕拘禁理由及拘禁 拘留 審問過程的權利 換句話說 只要檢查院或法院同意 公安願意 就可以被抓 被抓的理由與過程都沒有保障 這樣的生活有沒有人喜歡? 中共不是不要民主 也的確有人民代表大會 但前提是一定要共產黨領導 人民民主專政 我就一直不懂 為什麼非共產黨專政不可? 這樣的思想 這樣的政治 還有什麼別的思想發展的空間? 中共有些作為其實也是有理由的 像一胎化 實在是中國人口太多 不得不限制 而且只限制城市 並不限制鄉村的生產 像這種 就是一種可以說得通的權衡變通 那中共其他方面是不是也是這樣呢? 這個答案我持保留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20.19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