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eveYoung (史提夫楊)》之銘言:
我們接著來思考一下
對於人類問題的探討 是否可以完全的脫離所處的社會環境呢?
是不是可以脫鉤的 我的意見也是不行
不過我們可以想想
什麼樣的"社會環境"會會妨礙我們所追求的人權價值?
這個所謂的"不同的社會環境"到底會影響到什麼?
不同的社會環境會妨礙共同價值的追求嗎?
美國有五十一個州 各州雖有各自獨立的法律
還有許多不同的人種 但是都認同一個價值
歐盟有十五個加盟國 有不同的法律系統 不同的語言、文化
但是他們也都認同一個人權價值
台灣、日本、香港和南非 每一個地區都有各自不同的文化及歷史背景
但是他們也都認同同一個人權價值
為什麼他們身處不同地區 仍可以認同同一個價值?
因為這個價值對任何地方的人都是"好的"
價值的實踐有賴於"法律"
法律的目的是維護"正義"
正義就是一種"狀態的和諧"
狀態的和諧來自於"人內心中的平安"
重點是在人的感覺 關鍵點是『人』
因此人權價值是不是會隨著環境而有所變更
我想是不會的 因為人的需求沒有改變
如果我們說經濟發展可以優先於人權
那我們就只是"逐利"的"機器人"
人的價值是這樣計算的嗎?
我們要做人還是機器人?
我承認不同地區有不同文化、風俗與宗教習慣
但是我們可以用這些 作為壓制人權的藉口嗎?
人的價值會因為這些風俗習慣而改變嗎?
長久的歷史傳統不代表是絕對的正確
如果人權不該有一致的價值
請告訴我?
哪一種人不該享有"宗教自由"?
哪一區人不該擁有"言論自由"?
哪一類人不該得到"生命的自由"?
誰該被否定他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如果我們說地區有地區的價值 當然沒有問題
但是請告訴我 那個地區範圍怎麼出來的?
你怎麼界定出那個地區的 如果那個地區中所有的地方
條件及環境都是一模一樣 那才可以說
地區有地區的環境 所以對人可以有他們的判定
更何況 環境不是人 環境可以改變人的生活模式
但是卻不能改變人的心靈及自尊
當我們從理論面來講這些事情時
請想想 我們談的是現實上與我們一樣有血有肉"人"
請大家參考
: 講普世的人權觀念是要有一些前提的,
: 基本上就是認為人人一樣,所以我們對待每個人都可以用相同的標準來檢驗。
: 這是普世的人權概念基礎。
: 我認為這大有問題。
: 對於人類問題的探討,我們可以完全的脫離他所處的社會環境嗎?
: 我認為這是不行的。
: 光是就這一點已經讓我難以接受普世人權價值的論述了。
: 普世人權價值是一個可欲的目標嗎?
: 我不完全贊同,因為這對我而言,只有在一體化的世界中才有可能。
: 希望大家再多多發揮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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