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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vogado (羞嗝男)》之銘言: : 我以前也有想過這個問題 : 不過我只想到一個答案 ^^^^ : 便是可能沒有或人人皆有權利 ^^^^^^^^ ^^^^^^^^ : 為"正義"下一個定義 吐個小槽!這明顯是兩個答案,而非一個!^^ : 但若說正義的內容要在成文法典中浮現 : 我想就必需經由代議制度所形成的"最大公因數"吧 : 因為不這樣 把正義交給一小撮人予以定義 : 然後用法律和其它國家機器為工具 : 強迫大家都要遵守 歷史告訴我們 : 這常常都是悲劇 : 我們不能期待所謂的一代明君為正義下定論 : 若我們肯定正義是多元 不同人有不同定義 ^^^^^^^^^^^^^^^^^^^^^^^^^^^^^^^^^^^^^^ : 那也不必堅持"絕對的正義" : 而是學習如何和他人一同經討論而追求 ^^^^^^^^^^^^^^^^^^^^^^^^^^^^^^^^^^ : 大家所能接受的"相對的正義" ^^^^^^^^^^^^^^^^^^^^^^^^^ 我想,以上畫線部份應該就是你的〝定義〞吧! 我對這種多元概念也十分認同, 但是這似乎也可能造成所謂道德相對主義吧。 -- 告訴我 如何把你忘 告訴我 如何把你隱藏 放在我的心上 沒有愛 沒有思念的地方 告訴我 我該怎麼藏 告訴我 如何把你遺忘 所謂地老天荒 只是讓一個人孤孤單單 讓一個人心慌 是否情路太難 你讓我一個人游游盪盪 讓一個人心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4-121-55.HINET-IP.hinet.ne